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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動法關于員工福利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竟業2007年6月29日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提升了商業機密等IP的維護,這反映在第二十三條、24條、90條所開設的竟業條文中。可是,因為這種要求比較粗率,必須對其開展法律條文以外的講解,便于司法部門...
依據相關要求,竟業協議書對經濟補償的規范、付款方式等未作承諾的,員工還可以規定用人公司付款經濟補償。彼此被告方從而產生異議的,可按關于勞動仲裁程序處理處理。用人公司規定員工再次執行竟業協議書的,理應...
破產法競業協議的準則是啥?勞動合同法競業協議的標準與破產法競業協議的標準有什么不同呢?下邊我們為您詳解? 破產法競業協議標準就是指企業高級管理者(包含執行董事、主管)不可在企業外給自己或為別人...
競業協議糾紛案件是不是歸屬于關于勞動仲裁,是不是須歷經關于勞動仲裁訴訟前置程序。對于此事,在我國勞動合同法及相應的勞動仲裁規章中并沒有明文規定,地區性的法律規定對于此事也出現不一樣要求。理論上競業協...
《勞動法》中的競業限制規章制度,是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商業機密維護機制的一種有利填補,彼此之間有相同之處,即基本都是為了更好地維護保養用人公司的商業機密。但也出現差異的地區:一是競業協議規章制度能...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和第24條與此同時對竟業責任作了具體的要求: “對具有信息保密責任的員工,用人公司能夠在勞動合同書或是保密協議中與員工訂立竟業條文……” “...
員工違背競業協議責任,直營或參加別人運營類似運營,并應用或者可別人應用用人公司的商業機密時,即存有毀約和侵權行為的競合。對于此事用人公司能夠擇一履行請求權。《勞動法》第22條要求,勞動合同書被告方還可...
一、2021肺炎疫情期內薪水被托欠如何消費者維權在新冠疫情期內用人公司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員工能夠與公司單位商議工資支付難題,假如商議不成功的,能夠申請辦理勞動仲裁。《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公司與員工產...
一、肺炎疫情期內工資怎么發肺炎疫情薪水理應依照不少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規范來派發,因防護沒有工作也必須派發生活費用,員工未得到薪資待遇的,能夠向勞動仲裁單位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
一、工作中扣一個月薪水做保證金違反規定嗎違反規定。可向本地工作監管部門投訴、控訴,還可以申請辦理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違反規定扣留和規定出示保證的義務】用人公司違背公司法要求,扣留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