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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福利費員工活動支出包含什么?有什么規定?
2021-01-28 16:10
依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文件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可知,員工活動支出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展開員工教育、文體、宣揚等活動所產生的支出和工會組織的員工集體福利支出。包含:
(一)員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層工會舉行政治、法令、科技、業務等專題訓練和員工技能訓練所需的教材資料、教育用品、場所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付出員工教育活動延聘授課人員的酬金,用于基層工會組織的員工本質提高補助和員工教育訓練優異學員的獎賞。對優異學員的獎賞應以精力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授課人員酬金規范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
(二)文體活動支出。用于基層工會展開或參與上級工會組織的員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件、服裝、用品等置辦、租借與修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所、交通東西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賞支出,用于文體活動中必要的膳食補助費。文體活動獎賞應以精力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獎賞規模不得超越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不設置獎項的,可為參與人員發放少量紀念品。文體活動中開支的膳食補助費,不得超越當地差旅費中的膳食補助規范。
基層工會能夠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展開春游秋游,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會費缺乏部分能夠用工會經費補償,補償部分不超越基層工會當年會費收入的三倍。基層工會組織會員春游秋游應當日往返,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展開春游秋游活動。
(三)宣傳活動支出。用于基層工會展開重點作業、嚴重主題和嚴重節日宣揚活動所需的材料耗費、場所租金、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養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宏揚勞模精力和工匠精力等經常性宣揚活動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層工會展開或參與上級工會舉行的知識比賽、宣講、演講比賽、展覽等宣揚活動支出。
(四)員工集體福利支出。用于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勞支出等。基層工會逢年過節能夠向整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勞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少數民族節日。節日慰勞品原則上為契合我國傳統節日習氣的用品和員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法。工會會員生日慰勞能夠發放生日蛋糕等什物慰勞品,也能夠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會會員成婚生育時,能夠給予必定金額的慰勞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能夠給予必定金額的慰勞金。工會會員退休離崗,能夠發放必定金額的紀念品。
(五)其他活動支出。用于工會組織展開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員工療休養補助等其他活動支出。
成本性支出是指基層工會從事工會建造工程、設備東西置辦、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產生的支出。
工作支出是指基層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工作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工作單位的各項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項支出。包含:財物盤虧、固定財物處置凈丟失、捐贈、贊助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基層工會專員作業人員的薪酬、獎賞、補助由所在單位承擔,基層工會辦公和展開活動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由所在單位供給。所在單位保證欠缺且基層工會經費預算足以保證的前提下,能夠用工會經費恰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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