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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是員工福利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它賦予員工在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薪資的休息假期。此福利有助于員工恢復精力,保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提升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同時,它體現了企業對員工健康和福祉的重視,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有效手段。
倘若2022年的年假還沒有休,但最近想跳槽,換工作以后2022年的年假是否就泡湯了?員工與用人公司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時,本年度用人公司未分配員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嚴格按照員工當初已上班時間換算應休未休...
1、你能享有帶薪年假嗎?行政機關、團隊、公司、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企業、有雇傭關系的個體戶等企業的員工連續工作1年左右的,享有帶薪年休假(下稱年假)。企業理應確保員工享有年假。員工在年假期內享有與正常...
閱讀者提出問題群眾楊先生:我還在一家培訓機構工作中近8年,近期因小孩生病住院,準備用年假照顧孩子。公司規定過年放假10天,在其中3天為年假,別的日數可任意應用。我想把新春佳節里的3天年假提早用以照顧孩子...
實例回望:2013年9月,小楊大學畢業后上崗一家電商公司,簽了5年勞動合同書。企業薪資待遇非常好,便是業務流程較忙碌,常需日夜奮戰。2015年初,小楊完婚,同一年生了孩子。休滿生育假后,小楊充分考慮自己的身體...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要求:“用人公司依據生產制造、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并考慮到員工自己意向,統籌規劃年假。用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可以分配員工年假或是跨1個本年度分配年假的,應征入伍...
【案件概述】肖某于2013年2月16日至同一年12月30日在A公司任銷售部經理,彼此簽署了自2013年2月16日始至2016年2月17日止的勞動合同書。2013年12月30日,肖某以家庭原因必須休息日為由明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肖某的...
【實例】李某為一名電焊工,做兼職為好幾家公司工作。自2013年1月1日起,李某逐漸做兼職為乙企業電焊工,每周一至周五在下午1點至5點至乙公司工作。工作中至2014年9月30日,乙企業口頭通知李某停止非全日制用工關...
1、老外在華學生就業期內是不是享有帶薪年休假?《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要求,“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的上班時間、歇息假期、工作健康安全及其社保按國家有關規范實行”。依照法律法規申請...
一、明確員工全年度可享有的年休假天數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總計工作中滿1年未滿10年,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意20年,年假10天;已滿20年,年假15天。二、換算年休假天數依據人力資源與社保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要求“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年假,不過員工因個人緣故書面形式明確提出難休年假的,用人公司能夠只付款其正常工作期內的薪資收入”。由此可見,除非是用人公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