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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老板跑了該怎么辦可以討回薪水
2022-08-12 16:20
一、欠薪老板跑了該怎么辦可以討回薪水
1、用工單位拖欠工資跑路的,員工能夠申請仲裁,規定用人公司付款被托欠的工資。申請仲裁的形式:
2、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部門)里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立案偵查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者身份證掃描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3、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偵查,然后給彼此質證期,給對方答辯期;隨后開庭審判,以后對你們彼此開展協商,協商不了仲裁委會下發裁決書;勞動爭議仲裁60日內審結;針對裁決書不服氣,員工能夠起訴到法院;
4、申請仲裁期內,不耽誤員工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薪水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自己。不能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的工資。
二、申請仲裁后所得到的賠償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付款勞務報酬、加班工資或是經濟補償金;勞動工資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應該付款其差價一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勒令用人公司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規范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1)未按照工作合同的約定或是國家規定的立即全額付款員工勞務報酬的;
(2)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工資的;
(3)布置加班加點不付款加班工資的;
(4)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未依照本法要求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
2、不論是《勞動法》或是《刑法》,都很好地保障了勞動者的利益。老板拖欠工資時,能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獲得酬勞及其賠償。同時因為這種做法歸屬于惡意拖欠工資,形成了違法犯罪,會被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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