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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防護員工薪水是一切正常薪水嗎
2021-09-09 17:16
被防護員工薪水是一切正常薪水嗎
被防護員工薪水是一切正常薪水,定點醫療機構強制隔離醫治的,理應準時發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對己經產生甲類傳染病病案的場地或是該場地內的指定范圍的工作人員,所在城市的縣級以上地區市人民政府能夠 執行隔離措施,并與此同時往上一級市人民政府匯報;收到報告單的上級領導市人民政府理應及時做出能否準許的決策。上級領導市人民政府做出不予以準許決策的,執行隔離措施的市人民政府理應馬上解除隔離對策。在防護期內,執行隔離措施的市人民政府理應對被防護工作人員給予生活保障;被防護工作人員有工作崗位的,所屬單位不可終止付款其防護的時候的工作中酬勞。”該法第三十九條要求的是定點醫療機構采用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對于的是病人或疑是病人;第四十一條要求的是政府部門執行隔離措施,對于的是病發過的場合的工作人員。但防護期內再次付款酬勞僅要求在此條,并沒有要求在第三十九條,都沒有要求適用第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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