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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福利費的相關問題
2022-09-28 14:09
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的環境下,企業職工福利費的相關政策也在不斷完善,人們越來越關注企業職工福利費的相關政策。在本文中,泛員網整理了企業福利范圍、相關扣除政策、福利補貼、福利費核算、是否免征個人所得稅等相關問題,并逐一回答。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范圍包括哪些?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二、基本扣除政策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三、企業哪些福利性補貼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明確了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合理工資薪金”的確認條件,第三條規定了職工福利費的范圍。企業的福利性補貼,如果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且符合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關于工資薪金的規定,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四、在何種情況下,稅務機關可以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四、關于職工福利費核算問題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p>
五、是不是所有的職工福利費都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1.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
六、單位用職工福利費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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