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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年假是企業為員工提供的帶薪休假制度,旨在保障員工休息權,促進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年假天數通常根據員工工齡、職位及公司政策確定,累計未休年假可能按一定比例折算為薪資補償或允許跨年度使用。此制度不僅體現了企業對員工健康與幸福的關懷,也是增強員工忠誠度、提高工作滿意度的重要手段。通過合理安排年假,員工能夠充分放松身心,回歸后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高效的狀態投入工作,從而促進企業整體發展。
用人公司在計劃方案上要依據生產任務、員工的具體情況制定計劃,既可以集中化分配假期,還可以按段分配假期。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以前年度分配年假。如因生產制造、工作中的特殊原因,必須以前年度分配員工年假的...
年假工資核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施行,將在2008年1月1日實施。條例規定“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之上的,享有帶薪年休假”,“員工總計工作中已滿1年不滿意10年的,年假5天;已滿10...
伴隨著年末鄰近,庫存積壓近一年的暑假再難休就需要過期了,因此上班族們爭相聚堆明確提出休假申請,而對一些公司而言,年末恰好是業務流程最忙碌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讓那么多員工集中化假期,有關是不是休年假及...
簽署了3年勞動合同書,在大型商場從業安保工作,該休的假日一天都沒休過,對于帶薪年假,也是連想都不敢想。即使如此,做了還不到2年的時長,用人公司居然單方解除勞動關系。近日,群眾薛先生向我們述說了他的遭受...
問:公司早已提示過員工,但員工找理由說暫時不年假,后員工辭職后,以未休年假為由規定企業支付三倍薪水,公司怎樣避免深陷這類難堪的狀況?:《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要求,用人公司與員工消除或...
用人公司分配員工休年假,不過員工因個人緣故且書面形式明確提出難休年假的,用人公司能夠只付款其正常工作期內的薪資收入。
引言:法律法規,企業不分配員工休年假又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給與年假薪水酬勞的,由縣級以上地點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部或是勞動保障部門根據權力責令限期改正;對貸款逾期不改正的,除勒令該企業付款年假薪水酬勞外,...
第二條行政機關、團隊、公司、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企業、有雇傭關系的個體戶等企業的員工連續工作1年左右的,享有帶薪年休假(下稱年假)。企業理應確保員工享有年假。員工在年假期內享有與正常工作期內同樣的薪...
200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下稱《條例》)第3條要求,員工總計工作中已滿1年未滿10年,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意20年,年假10天;已滿20年,年假5天。該《條例》第5條要求,企業依據生產制...
引言:帶薪年休假工資怎么計算?年假薪水的基本上要求在一般情況下員工享有年假期內能夠得到與日常工作期間同樣的薪資,其實際計算方法為:員工自己月薪水÷月計薪日數(21.75天)。大量詳細內容下邊由為您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