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能夠拒絕加班嗎?
2022-08-26 15:2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社部《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隨意增加員工工作時間,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增加員工工作時間。對用人公司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逼迫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有權利回絕。
可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所規定的五種前提下,員工不可拒絕加班。
1、 產生洪澇災害、安全事故或因自身原因,威協員工和人們健康安全與國家資金安全,要及時解決;
2、生產線設備、道路運輸路線、公用設施發和常見故障、危害生產與公眾利益,需要按時維修;
3、務必運用法律規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工期內開展設備維護、保養;
4、為完成我國特殊任務, 或是進行上級領導在國家計劃外安排好的別的應急生產任務及其商業服務、供應公司在高峰期進行回收、運送、生產農副食品特殊任務等狀況,
5、有關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盡管在之上五種前提下,用人公司并不經商議就分配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可是增加工作時間不可違背勞動法規的相關規定。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