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在公司有工傷事故能解雇員工嗎
2022-05-18 18:02
一、在公司有工傷事故能解雇員工嗎?
遭受工傷事故的,企業不可以解雇員工。依據要求,員工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可解除勞動關系:
(一)從業觸及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員工未開展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是疑是職業危害患者在檢測或密切接觸過程中的;
(二)在本企業患職業危害或是因工受傷并被確定缺失或是一部分喪勞的;
(三)生病或 非因工受傷,在規范的診療期間的;
(四)女工在懷孕期間、預產期、哺乳期間的;
(五)在本企業持續工作中滿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齡規定不夠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遭受責任事故被辭退的仲裁流程有什么?
1、遞交申請報告:被告方申請勞動仲裁,理應遞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并依照異議人數遞交團本。
2、訴訟審理:監察委員會理應自接到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審理或是不予以審理的決策。監察委員會決策審理的,理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團本送到異議人。決策不予以審理的,理應表明原因。
3、開庭審判:仲裁庭理應于開庭審理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址以書面形式告知兩方被告方。無任何理由拒不出庭或是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休庭的,對申請者依照撒訴自立,對異議人可以做缺陣裁定。
4、訴訟協商:仲裁庭解決勞務糾紛理應優先協商,在查清客觀事實的基本上促進被告方彼此自行達成共識。協商達成共識的,仲裁庭理應依據合同具體內容制做民事調解書,調解書自送到之日起具備法律認可;協商未達成共識的,仲裁庭理應立即裁定。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務糾紛案子,理應自勞動仲裁聯合會審理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完畢。案件繁雜必須推遲的,經審批可以推遲并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告方,增加限期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定后理應制做仲裁書送到彼此被告方。當事人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產生法律認可。
總的來說,假如由于遭受責任事故就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雇,提議員工立即申請仲裁,員工可以規定修復勞務關系,還可以選用讓企業付款一筆賠償費,解雇遭受責任事故的員工是違反規定的,因此,賠償費要依照賠償金的二倍測算。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