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加班工資嗎
2022-04-28 16:04
企業欠我2005年10月到2008年1月的加班工資,2009年3月企業污陷,我說我收了廠商的錢,要與我解除勞動關系,可是我收走,讓企業取出直接證據,企業卻拿不出來,我反對我的解除勞動關系,我與企業也沒簽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書,從3月份到現在企業沒幫我開薪水,但卻一直在幫我交商業保險,我于2009年6月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想回企業欠我的加班工資,勞動部門說我已經超時效性,不予以審理,我想問一下,像我這樣的事情,能要回我的加班工資嗎,實際根據是啥?哪個法律法規的哪一條哪一款? 早已超出起訴一年時效性,訴訟機關單位不審理是有根據的.您好! 你能立即向法庭提出訴訟。依據相關要求,訴訟不審理的案子可向法院起訴的。提議委托律師代理商,訴訟不審理,可以立即提起訴訟到人民法院處理。提議聘請律師給予法律援助,維護保養自身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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