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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工作年限續簽合同還需要使用3個月?
2022-04-02 16:30
時報訊 (新聞記者 熊佳焰 報道員 姚文軍)在物流運輸公司干了7年多,2022年續簽合同竟還需要3個月的實習期?貨物運輸駕駛員覺得,企業故意制訂不科學的新勞動合同,讓老員工拒簽自動離職,為此避開舊法。這也是新聞記者從昨日早上省份市總工會、省份普法教育辦在廣州天河宏城廣場舉行的新《勞動合同法》大中型宣傳策劃資詢主題活動上見到的一幕。
7年工作年限竟要簽實習期
彭志鴻是廣州番禺一家物流運輸公司的貨運駕駛員,工作年限75年,他告知新聞記者,2005年以前,企業不曾給員工選購個人社保付款過絲毫,所有由員工自身擔負,員工知情人后,找本地勞保局揭發,總算在2021年9月份討回了勞動所得的社保金。
因9月底合同到期,企業擬訂了一份新合同書讓員工簽,在其中規定有3個月的實習期,“我全是7年多的老員工了,又不是第一次簽訂合同,如何還需要實習期。”彭志鴻說,因新合同書某些條文不科學,員工沒有盲目簽署,從8月底逐漸,就會有9位去勞保局揭發的駕駛員相繼被新聘的人替代,“企業一定要老員工簽署不合理合同書,大家無法接納,企業就新聘一個停產一個,想使我們不簽訂合同自動離職,為此來避開舊法。”
新法務必執行不可以避開
在昨日早上的咨詢會上,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省總工會現任主席湯維英表明,執行新《勞動合同法》務必確立五個必須,第一項便是務必執行不可以避開。他覺得,各個公會將相互配合工作行政機關“深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執行計劃”,協助和具體指導員工簽署與執行勞動合同書,加強三方大會、集體合同、職代會、勞務糾紛協商等勞務關系聯動機制基本建設。
來源于:《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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