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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天假扣二天薪水合理合法嗎
2021-09-29 16:07
一、請一天假扣二天薪水合理合法嗎
員工休假一天的,只有扣休假當日的薪水,假如扣二天薪水毫無疑問不正規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用人公司不可亂扣員工薪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 代繳員工薪水:
(一)用人公司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公司扣繳的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各類社會發展保費;
(三)民事判決、判決中規定代收的贍養費、撫養費;
(四)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能夠 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薪水應該以現金方式按月付款給職工自己。不可拖欠或是無端托欠職工的薪水。
第九十一條 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支出員工的薪資酬勞、經濟補償金,并能夠勒令付款補償金: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
(二)拒不付款員工增加上班時間薪水酬金的;
(三)小于本地基本工資規范付款員工薪水的;
(四)消除勞動合同書后,未按照公司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二、企業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企業無沒有書面通知拖欠工資的,員工能夠 采用下列方法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1、與企業商議。企業扣工資的,一般要表明扣工資的原因,一般是所根據的有關管理制度,但條件是這一有關管理制度是早已過事先公布公示公告,不然,企業歸屬于無書面通知拖欠工資,歸屬于蠻不講理的違紀行為,員工能夠 規定企業全額的付款薪水及相對應貸款利息損害。
2、如商議不成功的,能夠 到地方的勞動監察中隊舉報,規定幫助解決處理。
3、如并未處理的,能夠 至本地的勞動仲裁組織申請辦理勞動仲裁解決處理。
4、如勞動仲裁起效后,企業拒不履行并不付的,能夠辦理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用人公司一般不可亂扣員工薪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 代繳員工薪水:
1、用人公司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公司扣繳的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各類社會發展保費;
3、民事判決、判決中規定代收的贍養費、撫養費;
4、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能夠 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除此之外,因員工個人緣故給用人公司導致重大損失的,用人公司可依照勞動合同書的承諾規定其賠付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賠付,可從員工個人的薪水中扣減。但每月扣減的部位不能超出員工當月薪水的20%。若減除后的剩下薪水一部分少于本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則按最低工資標準規范付款。
根據我給出的解析還可以了解,在員工休假一天的情形下,用人公司扣員工二天薪水毫無疑問不正規的,用人公司只有扣休假當日的薪水。因此員工能夠 和用人公司商議該難題,商議不了可申請辦理勞動仲裁。假如必須法律法規領域的協助,閱讀者能夠 到開展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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