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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專家稱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可拿日薪水4倍薪酬
2022-10-11 16:17
日前上海市據媒體報道,在今年的1月2日,上海市勞動局的相關人員已經確定,元旦節等法律規定節日加班的薪水應按照“3 1”方法測算,即1份為員工當日正常的應得薪水,另一個3份為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這和先前大伙兒廣泛認為的節假日日加班加點拿三倍工資不一樣。但先前也還有另外新聞媒體說四倍薪水這樣的說法有誤,那樣法定節假日薪水應當發多少?加班費計算規范又是什么呢?元旦節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這一牽涉到每一個人合法權益問題,伴隨著日前新聞媒體完的三倍、四倍的工資不一樣版本號,導致了眾多網友的討論。信息時報新聞記者昨日刻意從此難題采訪了廣東省勝倫律師所的肖勝方侓師。針對有媒體稱,“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拿‘四倍薪水'”,肖侓師覺得要這樣了解。但需要注意的是,因為加班費計算方法和與勞動者月實得收益不一定等同于,因此準確的說,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應是“3 1”,即1份為員工當日正常的勞動所得薪水,另一個3份為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法定節假日:薪水 3倍加班費據肖勝方律師介紹,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員工應當得到三倍的加班費,即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小時工資的300%付款加班費。而歇息日加班的加班費應是雙薪,即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小時工資的200%付款加班費。依據分配,今年元旦的3天暑假,在其中1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1月2日和3日為輪休的公假日。因而用人公司在1日分配員工加班的,應當按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小時工資的300%付款加班費。2日、3日分配員工加班的,企業可分配調休且不付款加班費,假如不分配調休的,則應按照付款雙薪做為加班費。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什么?對于加班費的優化算法,肖勝方律師說,按照相關規定,加班費的數量一般按合同約定的月薪或正常出勤月工資測算,加班工資的月計薪日數為21.75天。肖律師說,根據勞動法和勞動法有關規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為,假如合同規定月薪的,這一合同約定的月薪便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假如合同書沒有約定,可由單位與員工意味著根據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要求。用人公司與勞動者無以上合同約定的,按職工自己所屬職位正常出勤月薪計算基數。(詳細下列)此外,有的地方例如上海市還頒布了地區性要求,要求按職工自己月實得收入70%測算,廣東省則無此要求。國慶假期3天加班加點工資算法不一樣1月1日:元旦節(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加班加點基數÷21.75×300% 當日日薪1月2日、3日:輪休公假日加班費=加班加點基數÷21.75×200% 當日日薪加班加點基數怎么計算?1、加班加點基數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月薪無合同約定的:按員工正常出勤月薪、單位和員工意味著集體協商承諾2、加班費計薪日數: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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