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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不漲薪 背后故事多
2022-08-31 16:05
近一段時間,新聞媒體對企業員工春節假期加班的“三薪”難題甚為關心,從節日期間到假后,不時有報導與評價。而新聞記者日前與一位工會干部談起這事時,在他看來按國家要求在法定節假日發“三薪”誠可貴,但更關鍵的是需要解決一些員工平常無可奈何而免費日夜奮戰問題。她講后一問題覆蓋面較廣,但至今沒有完全引起關注。
這名工會干部會做員工法律保護的工作,為了能說明問題,刻意抱來啦一摞公會“12351”職工維權服務熱線紀錄。新聞記者從這當中見到,的確有許多人體現日夜奮戰難題。
事兒五花八門,但具體來說,主要有三種狀況:一是一個長期請求超時工作中,但用人者沒發加班工資;二是平常任意日夜奮戰;三是節假日日加班加點或值班。有一員工體現,他們公司隨意讓員工日夜奮戰但不發加班工資,期待調研處理。另一員工體現,她們企業不僅常常讓員工日夜奮戰,還一周工作中6天,卻寥寥無幾付款一分薪水。一名私營企業餐飲店的員工體現,她們一天工作十四五個鐘頭,沒有休息日,過春節也工作,每月也僅有350元薪水,從沒有加班費和獎勵金。也有些員工體現“十一”和新春佳節加班加點,企業不按照國家規定的發“三薪”,這些。
另據自治區總工會近期的調查,外來務工人員廣泛工作強度大,隨便被安排日夜奮戰但是不付款加班費的情況司空見慣。以服務業為主體的進城打工女士,80%日上班時間在10個小時以上,規模最大的達14多小時,且也沒有節假日日。
節假日日和日夜奮戰的工資問題,就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問題。在我國最新法律法規對這個問題有明確規定,這類情況,企業管理者不是不知道,而是因為肆無忌憚為之。對私人企業而言,明顯是商業利益,并且在這些企業老總心目中,你去這里打工賺錢就要一切遵從我自己的分配,怎么干,給不給加班費,都應該由我說了算。但那些靠譜或較正規公司,有些是為了能節省成本,有些是企業管理者“妄自尊大”,唯吾獨尊,缺乏應具備現代化的企業領導人的思想與素養。與此同時,與社會監督和行政機關、相關法律法規管束不到位,有很大的關系。
據勞動局和工會組織的有關人員介紹,員工對企業管理者的這種行為自然很不滿意,卻也只有悲憤在心,不僅害怕理直氣壯地明確提出,大多數都不敢向政府相關部門體現,怕威脅恐嚇。即便有反映情況的,還要求一定要向其信息保密,和企業商談時,決不能曝露體現問題的人。記者在春節后訪談過幾位節假日日加班的員工,狀況也是如此。小李和小楊都是在五一、十一、新春佳節加過班,沒領取“三薪”。小李領是指“雙薪”,小楊工廠沒給發福利,多給換休。他們都再三照顧新聞記者,絕對不能登他們的名字。
相關人士指出,一些企業的這種行為,是很不應該的,都是得不償失的。企業高層違反法律法規,還怎能領導好公司?另一方面,這種行為使員工對企業高層造成憎恨心態,也必定會使員工和企業反目為仇,無法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力,對公司的發展不好。與此同時,這個是比較嚴重侵害員工的合法權利,不僅讓員工經濟發展損傷,并且在精神與心靈上受傷害,及與法紀與道德教育背道而馳,一定程度上也影響構建和諧社會的搭建。處理這一問題,關鍵在于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者予以處罰,并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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