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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過春節了還欠薪我該怎么做
2022-08-02 16:38
一、企業過春節了還欠薪我該怎么做
1、企業過年啦,還托欠員工工資的,員工能通過下列方法解決:
(1)、商議程序流程。商議就是指員工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難題立即進行協商,找尋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2)、員工可以向勞動監督保障部舉報,由勞動監督保障部干預解決。
(3)、申請調解。調解程序就是指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聯合會申請調解的程序。
(4)、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爭端遞交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進行修復的程序。
(5)、司法程序。員工能通過向有地域管轄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勞務糾紛。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公司與勞動者所發生的以下勞務糾紛,可用此方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
(二)因簽訂、執行、變動、消除和勞動合同解除產生的爭議;
(三)因開除、解聘和離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長、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學習培訓及其勞動防護產生的爭議;
(五)因勞務報酬、工傷醫療費、補償金或是賠償費等產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務糾紛。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一切機構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或是規章制度的舉動,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舉。
員工覺得用人公司侵害其社會保障合法權利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理應為舉報者信息保密;對檢舉確實,為依法查處重要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政策法規或是規章制度的舉動給予關鍵情節和證據的舉報者,給予獎勵。
二、欠薪怎樣申請支付令
單位拖欠工資,不可以按時發放工資是勞動者在工作履行合同全過程最擔心的問題,如果遇見用工單位拖欠工資,除開申請仲裁外,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是一種維權的方式,假如用人公司沒有對理應發放的薪水提出質疑,那樣人民法院便會做出判決,催促用人公司執行支付工資的義務。
公司托欠或者未全額支付工資的情形下,員工除可以向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外,還能夠向有地域管轄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通告員工是不是審理,審理以后,經核查申請辦理合乎法律法規要求的,法院將于審理生效日15內向型公司傳出支付令,申請辦理不成立的,判決給予駁回申訴。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過年啦,用人公司還欠薪的,職工和用人公司能夠協商處理,拒絕調解的,可以向工作主管部門舉報,也可以申請協商或是勞動爭議仲裁。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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