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鄰近過春節老總欠薪該怎么辦
2021-09-02 16:22
鄰近過春節老總欠薪該怎么辦
根據中國有關法規的要求,鄰近過春節老總托欠員工薪水的,員工還可以根據商議、申請辦理勞動仲裁、提到是民事訴訟等方法討要薪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公司與員工產生關于勞動仲裁,被告方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申請辦理協商、訴訟、提到起訴,還可以商議處理。
協商標準適用訴訟和民事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處理關于勞動仲裁,理應依據合理合法、公平、妥善處理的標準,依規維護保養關于勞動仲裁被告方的合法權利。
第七十九條 關于勞動仲裁出現后,被告方還可以向本企業關于勞動仲裁調節聯合會辦理協商;協商不了,被告方一方規定訴訟的,能夠向勞動糾紛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被告方一方還可以同時向勞動糾紛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能夠向法院提到起訴。
員工薪水該由誰負責證明責任
在許多的勞動者報酬的爭端中,針對企業是不是現已付款薪水誰來擔負證明責任彼此經常會各執一詞。可是,依據國內的相關法律條文,是不是現已付款薪水的證明責任應當由用人公司來擔負。
在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要求:用人公司可委派金融機構對公。用人公司需要書面形式紀錄付款員工薪水的金額、時間、領到者的名字及其簽名,并儲存2年之上備查簿。用人公司在付款薪水時要向職工給予一份其本人的薪水明細。,換句話說,用人公司理應保存向職工結算薪水的材料最少要超過2年。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要求:有直接證據證實一方被告方擁有直接證據無任何理由拒不給予,假如另一方被告方認為該證據的內容不利直接證據持有者,能夠 確定該認為創立。因此 ,對是不是付款(加班加點)薪水的關于勞動仲裁應當由勞動部門擔負證明責任。
之上專業知識就是說我們對有關法律問題開展的解釋,根據中國有關法規的要求,鄰近過春節老總托欠員工薪水的,員工還可以根據商議、申請辦理勞動仲裁、提到是民事訴訟等方法討要薪水。假如必須法律法規領域的協助,熱烈歡迎到開展法律咨詢服務。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