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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分配考評被減薪是合法的嗎
2022-08-01 16:55
一、企業分配考評被減薪是合法的嗎
1、企業分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以不符考評標準借口單方面對員工開展減薪是違法的個人行為。
2、員工能通過下列方式法律維權:
(1)、商議程序流程。商議就是指員工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難題立即進行協商,找尋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2)、申請調解。調解程序就是指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聯合會申請調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勞務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爭端遞交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進行修復的程序。
(4)、司法程序。員工對勞動仲裁機構作出的裁定不服的,能夠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型法院提出訴訟。
3、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二、公司可以單方對員工轉崗嗎
(一)在實踐中依照勞動法律要求發生下邊情況的即便事前沒約定公司也有權利單方面調整崗位:
1、是由于員工自身不能勝任工作的;
2、員工生病或是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沒法從業原工作中。
(二)因而,當出現上邊兩種情況時,企業單方面調節員工職位可以獲得法律支持,不然的話都要依照上面的要求跟員工調整崗位:
1、人力資源部門先要提前確定給員工調上崗前等需要進行協商變更的具體內容,主要包含:制訂職位變動的內容和變更的方法。
2、明確變更的具體內容以后,就以書面的方式向員工傳出變更合同的意愿,對其變更的法律規定及真理的客觀性狀況要進行解釋說明。
3、跟員工達成一致,獲得員工的允許,隨后必須員工以書面形式確定,并在本工作合同的變更頁上填好變動具體內容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4、將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書交由員工一份,即各執一份。
實際上,在調整崗位后,則在原來約定的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出現了變化,因而應該及時簽署一個新的協議書明確,因此,公司在調整崗位時未按照上邊步驟進行的,就要注意立即規定補簽變更的勞動合同書。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分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以不符考評標準借口單方面對員工開展減薪是違法的個人行為,員工能通過自主商議、申請調解、申請仲裁等途徑法律維權。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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