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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統一安排休年假是不是有效?
2022-06-30 17:02
提出問題:服飾公司員工 蘇曉文
回應: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 楊雪峰
蘇曉文:我就是一家服飾公司的行政文員,上崗三年多。因公司老板和員工絕大部分全是外地戶籍,因此每年春節前后左右企業會多放幾天假。表面上是企業照料員工,實際上是使我們把帶薪年休假移到新春佳節前后左右統一休了,并且無論入職時間長度,休的時間都一樣多。我想問一下:企業那樣分配合法嗎?
楊雪峰: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要求:員工總計工作中已滿1年未滿10年,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意20年,年假10天;已滿20年,年假15天。第五條要求:企業依據生產制造、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并考慮到員工自己意向,合理安排員工年假。
因此,企業能夠依據生產制造、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員工年假。自然,企業給與您的年休假天數不可以低于法律法規的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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