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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患結核病企業能不能解雇?
2022-06-27 15:30
企業不能解雇員工。用人單位不可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員工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要求解除勞動關系:
(一)從業觸及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員工未開展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是疑是職業危害患者在檢測或密切接觸過程中的;
(二)在本企業患職業危害或是因工受傷并被確定缺失或是一部分喪勞的;
(三)生病或 非因工受傷,在規范的診療期間的;
(四)女工在懷孕期間、預產期、哺乳期間的;
(五)在本企業持續工作中滿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齡規定不夠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勞動合同解除或停止后,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員工在本部門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范向職工支出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按一年測算;不滿意六個月的,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二、解雇員工如何付款賠償?
1、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本部門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范向職工付款。
2、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按一年測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3、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單位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本地域上年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規范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期限最大不超過十二年。這兒所稱月薪水就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是停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4、假如企業沒有就在合理合法原因單方面解雇,必須按上邊規范付款二倍的賠償費。
查出來結核病后企業不能解雇員工,單方解雇員工的經濟補償,依照員工的工作中計算時間,員工每在企業工作中一年,給一個月的薪水做為經濟補償就可以,若是上班時間在大半年以上不夠一年的,依照一年測算,也給一個月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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