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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后企業欠薪一年該怎么辦?
2022-06-08 16:25
一、辭職后企業欠薪一年該怎么辦?
1、申請辦理協商
勞務糾紛產生后,被告方可以向本企業勞務糾紛協商聯合會申請辦理協商。
2、申請勞動仲裁
協商不了的,被告方一方規定訴訟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協會申請勞動仲裁。
3、提出訴訟
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二、申請仲裁應常見問題有什么?
1、明確提出訴訟規定的一方理應自勞務糾紛產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型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明確提出申請書。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接到訴訟申請辦理的六十日內做出。對仲裁裁決情況屬實的,被告方務必執行。
2、勞務糾紛雙方對仲裁裁決提出異議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法院提出訴訟。一方被告方在法定時限內不起訴又不執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被告方可以申請辦理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用人單位有以下損害員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付款員工的薪水酬勞、經濟補償金,并可以勒令付款賠償費: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
(二)拒不付款員工廷長運行時間薪水酬勞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資付款員工薪水的;
(四)解除勞動關系后,未按照公司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三、經濟補償的測算規范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本部門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范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按一年測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單位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本地域上年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規范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期限最大不超過十二年。
此條所稱月薪水就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是停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綜合性以上所講的,離婚之后企業欠薪的個人行為已觸犯了法律法規,針對員工是可以規定商議解決,假如商議不太好的是可以立即走法律法規的流程來實現處理,因此,自身的權利就一定要了解怎樣維護,情況嚴重用人單位是要擔負起刑事案件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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