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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以培訓費用收保證金后回絕退回合理合法嗎?
2022-05-30 16:26
網民資詢:一個月前我任職于一家公司一開始企業便以培訓費用為由扣除了二千元保證金,學習培訓一個月后因為自己得病住院治療,企業回絕休假,只能離職。以后企業回絕退回2000元的培訓費用,期內未簽署一切勞動合同書。企業以培訓費用收保證金后回絕退回,合理合法嗎?
遼寧盤錦陸萬里長征刑事辯護律師回應:向勞動監察組織舉報,不了申請辦理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收員工,不可扣留員工的第二代身份證和別的有效證件,不可規定員工給予貸款擔?;蚴且詣e的為名向員工扣除財產。
山東泰安李麗刑事辯護律師回應:如果是保證金得話理應退回,如果是培訓費用而且已經學習培訓進行,規定退回的原因不夠,二種狀況不一樣,應融合別的有關狀況明確交納2000元工程款的特性,是保證金或是培訓費用。
福建泉州蔣正星刑事辯護律師回應:
【1】提議先商議處理;
【2】不了,向工作監管部門開展舉報,并整理有關證明原材料;
【3】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
山東泰安孔祥龍刑事辯護律師回應:企業讓你收條并沒有?收條上寫的是啥?
寫了保證金就規定企業退回,寫的是培訓費用得話,假如企業開展的并不是專業技能培訓也應當退回。你能先找勞動局,不好得話再開展勞動仲裁,花費很低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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