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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確立社會工作者薪酬最低水平
2021-05-10 15:54
上海市已確立社會工作者薪酬最低水平,在將來1至2年內,全省社會工作者的平均成本費不少于每一年五萬元。
市綜治辦有關責任人日前在回復人大代表提議追蹤時表明,各縣區將依據具體情況,在社會工作者薪酬最低水平上逐漸增加資金投入;截止9月底,除崇明縣等極個別地域的財政局貫徹落實存有艱難外,全省絕大多數的社會工作者都領取了新的薪水。
自2002年上海市在全國各地首先運行社區矯正示范點后,社會工作者變成更新改造、協助曾犯過罪錯的工作人員重歸社會發展的一支關鍵能量。但社會工作者管理體系在具體運行全過程中也存有發展趨勢“短板”。關鍵集中化在兩層面,一是勞動量大而薪水低,一名社會工作者另外要聯絡50名小區在押人員,特別是在在近郊區總面積大的街鎮,經常四處奔波;二是欠缺升職方式,對崗位的市場前景預估心寒,導致社會工作者團隊不穩定和很多技術骨干社會工作者外流。
為平穩社會工作者工作人員團隊,市綜治辦表明,將不斷完善相對應任職要求點評規范以及驗證、申請注冊規章制度。適度減少準入條件門坎,吸引住有非常社工工作經驗但暫未技術專業文憑的社會發展工作人員從業防止和降低違法犯罪技術專業社工。另外,健全機構內部的崗位晉階制度管理,擴展社會工作者的職業生涯發展室內空間,確立主要工作業績與職業生涯發展、薪酬確保相掛勾的考評導向性,不斷完善與社工專業水準和崗位水準相一致的薪酬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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