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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計算有什么法律法規?
2022-03-29 16:25
(一)按國發[1978]104號文檔辦理退休或調節退休金工資待遇的工作人員,其工作年限或持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資料的要求測算,即“滿”一個周年紀念才可以算一年,其早已領到退休金的人員工作期限或持續工齡計算已按國務院辦公廳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有關解決黨政機關工作員退職離休時測算工作年限的暫行條例〉〉申請辦理的,可不會再變化。
(二)零工、季節工、學徒、交替工、經濟社會發展農民工、“亦工亦農”工轉正定級后的工齡計算
1956年11 月12日國直人習字第79號《國務院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和工作年限計算等幾個具本問題的補充》中要求,黨政機關應用的臨時性工作員(有的稱之為“員工”)被宣布?用之后,她們在宣布?用之前在本機關單位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這兒應留意把握的是“宣布被?用之前本機關單位的運行時間”,假如?用之前,在好多個單λ臨時性工作中,不可以都算作工作年限,而只有把轉正定級?用前在本機關單位的工作中計算時間在工作年限以內。
原省勞動部門[79]冀革勞字第122號文檔要求:“零工被所屬單λ選招為固定不動施工時間,其在本公司最后一次當零工的運行時間,可測算為連續工齡”,亦展現了一樣的精神實質。
1994年3月30日省人事廳《關于貫徹〈閆伶同志關于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幾個具體問題的補充通知》》要求:原在全民所有制公司、縣(區)以上集體制公司當準備內零工,從工作中崗λ上立即參軍入伍,復轉、轉業后立即由政府部門分配為宣布員工;被強烈推薦或考上公辦??茖W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之后由我國分派了宣布工作中;及其立即被招生、?用為國家宣布黨員干部、職工,現在是黨政機關、工作單λ宣布工作員的,其在全民所有制公司、縣(區)以上集體制公司最后一次當準備內零工的運行時間可以測算為工作年限。
這兒必須留意的是,零工念書的時候的時間段要扣減,從業零工工作中的時間段與畢業之后分派了宣布工作中后的時間分類匯總,她們的參加工作時間也改成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原社會保障部薪水局《關于季節工轉為正式工以后連續工齡的計算問題》[(63)中勞薪便字第185號]要求:
季節工變為宣布職工之后,其在本單λ持續?年做季節工的具體運行時間,可以測算為連續工齡。這兒要留意的是“具體”兩字。該類員工的參加工作時間按1993年8月1日閆伶朋友重要講話,也改成從測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1958年6月,全國總工會社會保險部《關于實行勞動保險條例單λ的學徒工勞動保險待遇的處理意見》要求:學徒在本公司學習培訓到期變為宣布職工、員工之后,其學習培訓期內應做為本公司工齡計算。
原國家建設部勞動部門《關于輪換工的工齡計算問題》[73]計勞業字7號要求:有關交替工的工齡計算問題,應與零工的工齡計算一樣解決,即:交替工返鄉后,依據我國生產制造基本建設必須,再次被消化吸收為國家員工時,其連續工齡需從再次參與工作中之日算起。
原勞動人事部商業保險福利局《關于經濟建設民工工齡計算等問題的復函》(勞人險函[1983]15號)要求:依據生產加工必須,經濟社會發展農民工被用人單λ招生或變為我國員工后,其工作年限問題,可參考零工轉正定級、?用的要求解決,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單λ當農民工的持續運行時間可測算為連續工齡。
原我國工作質監總局公司辦公室《關于“亦工亦農”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80)勞險便字41號]要求:招聘工人、替代前最后一次在本單λ當“亦工亦農”工的持續運行時間可以與被?用為固定不動工之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
(三)民辦教師、長期性頂編代課老師的工齡計算
1979年10月31日國家教育部、國家財政部、糧食部、國家民委、我國工作質監總局下達的《關于邊境縣(旗)、市中、小學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國家教育部《關于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答復意見》2個文檔要求:中小學校民辦教師、長期性代課老師,凡按照規定變為(包含立即招生、?用、替代)公立老師的,需從最后一次經機構準許任民辦教師、長期性代課老師的時間起,測算連續工齡。在2個以上院校持續執教時間,凡經就在辦理手續激發的,理應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
民辦教師經機構準許?取(或提前錄取、強烈推薦)到各個師范學院學習培訓大學畢業(畢業)后,仍再次做文化教育工作中,其原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可與畢業之后從業文化教育工作中的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
有關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國家教委方案財務局[87]教計字96號文檔給河北省教委的回應中要求,私立(補課)老師無論以何方法招生?用為國家宣布員工(老師、黨員干部)并再次做文化教育工作中的,其變成我國宣布員工前最后一次經機構準許任民辦教師的運行時間可以與變成我國宣布員工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私立(補課)老師經機構準許,進到各個各種院校學習培訓大學畢業(或畢業)后,分派從業文化教育工作中的(包含在各個教學行政機關工作中)均可測算為連續工齡。
針對以上任民辦教師工作中計算時間為連續工齡的公立老師,依照原省教育局、人事局、勞動部門分享國家教育部《關于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答復意見的通知》要求,經省、地(市)教育部門準許激發到其他單位工作任務的,其任民辦教師的運行時間,仍應測算為連續工齡。對于此事要求,務必嚴苛按照規定申請辦理了轉行審核流程的才可以實行。1993年,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教委協同傳出《關于嚴格控制中小學教師干部改行的通知》(冀教人[1993]34號)要求:凡調職中小學校的老師、黨員干部,一律由地、市教委審批、經省教委核查愿意后,按黨員干部管理員權限由地、市人力資源部申請辦理激發辦理手續。對具備中專學校、大專、本科文憑的中小學老師、黨員干部規定轉行的,務必向所在城市、市教委各自繳納6000、8000、10000元師資力量培養費后,再按以上要求申請辦理。省人事廳薪水福利處的建議,對?有經地、市一級教育局準許申請辦理了轉行辦理手續的,不可以延續其原任民辦教師工作中時的工作年限。
1993年8月《閆伶同志關干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要求:原在城鎮、村享有政府補貼從業民辦教師工作中的工作人員,在持續的情形下宣布參與工作中且如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工作中的,其從業民辦教師的時間可與參與工作后的時間持續測算為工作年限;強烈推薦或考上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之后分派到黨政機關、工作單λ工作中的,其念書前從業民辦教師工作中的時間可與畢業之后參與作業的時間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參與作業的時間段也改成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四)鄉醫(鄉村醫生)的工齡計算
依據原勞動人事部、國家衛生部勞人險[1986]5號文檔要求,鄉醫(鄉村醫生)被招生、替代、?用為國家宣布員工或進到各個藥業學校學習培訓大學畢業(或畢業)后,變成我國宣布員工,并再次從業環境衛生工作中的,其變成我國宣布員工前最后一次經機構準許任鄉醫的運行時間(含其原當鄉村醫生的運行時間)可以與變成我國宣布員工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在2個以上單λ持續出任鄉醫(原鄉村醫生)的時間,凡經就在辦理手續激發的,理應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
落實以上要求,要特別注意下面三點:①沒有個人從醫工作人員,更不包括沒證從醫工作人員。依據衛生廳詳細介紹,我國最開始是以一九五九年逐漸才有農村醫院門診(門診所)的,因而,我國鄉醫的工作年限問題最開始也只上溯到一九五九年。②對原文中“就在辦理手續激發”,宜謹慎對待。至少要經城鎮主管機構申請辦理激發辦理手續,才可視作“就在辦理手續激發”。③依據國家衛生部[88]衛人字第22號文檔《關于鄉村醫生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1988年1月1日之后的鄉醫,須經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考核,并獲得鄉醫資格證書的,才可以認可其為鄉醫。
1993年8月《閆伶同志關于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要求:原在城鎮、村享有政府補貼從業鄉醫(鄉村醫生)工作中的工作人員,在持續的情形下宣布參與工作中且如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工作中的,其從業鄉醫(鄉村醫生)的時間可與參與工作后的時間持續測算為工作年限;被強烈推薦或考上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之后分派到黨政機關、工作單λ工作中的,其念書前從業鄉醫(鄉村醫生)工作中的時間可與畢業之后參與作業的時間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參與作業的時間段也改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五)原在城鎮以及以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從業享有政府補貼的半脫產工作員的工齡計算
1993年8月《閆伶同志關于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和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關于部分工作人員接續工作年限的講話>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的通知》要求:原在城鎮以及以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從業享有政府補貼的半脫產工作中的工作人員,在持續的情形下,宣布參與工作中,且如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工作中的,從業半脫產工作中的時間可與宣布工作中后的時間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被強烈推薦或考上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之后分派到機關單位、工作單λ工作中的,其念書前從業半脫產
工作中的時間段可以與畢業之后參與作業的時間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其參加工作時間也改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原在城鎮以及以上機關單位、工作單λ從業享有政府補貼的半脫產工作員(下稱半脫產工作員)就是指經縣及縣以上機構、人事部門、勞動局準許招收的在黨員干部或職工崗λ上從業職業工作中的非國家宣布員工(含方案內零工,不包括計外零工,及其單λ私招亂雇的工作人員)。半脫產工作員在持續的情形下宣布參與工作中就是指:(1)在最后一次半脫產崗λ上被立即招生、?用為國家宣布黨員干部或員工的;(2)在最后一次半脫產崗λ上參軍入伍后提拔,之后又復轉到地區機關單位工作單λ工作中;(3)在最后一次半脫產崗λ上參軍入伍,轉業后被分派了宣布工作中變成我國宣布員工的。其參加工作時間也改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
(六)“四清”和“斗、批、改”工作隊員隊友的工齡計算 參與“四清”或“斗、批、改”工作隊員的隊友,從“四清”或“斗、批、改”工作中崗λ上同時被消化吸收、?用為國家宣布員工;或被強烈推薦、立即考上公辦專科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之后由我國分派了宣布工作中;或立即參軍入伍,復轉、轉業后立即由政府部門分配為宣布員工的,其從業“四清”或“斗、批、改”工作中的時間可與日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但進到以上院校培訓過程中的時間給予扣減;其參加工作時間改從測算工作年限的開始時間算起。(閆伶發言)
(七)我國員工學習培訓過程中的工齡計算
1、我國宣布員工,1970年之前進到高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畢業工作中的,其工齡計算仍按1962年10月13日[62]中勞薪字第292號文檔實行,即:“因為工作中必須經行政部門上調派到各種院校學習培訓,在培訓期內照發薪水的,其學習培訓期內及學習培訓前后左右的工作年限,可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薄坝蓚€人申請辦理經領導干部準許辭職考上各種院校學習培訓,學習期內由院校發送給獎學金的,學習培訓期內不可以計算工齡,其學習培訓前后左右的工作年限,可以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p>
2、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進到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的我國員工工齡計算,應按國務院辦公廳國發[1973]39號、81號文檔及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國家教育部、國家財政部、我國工作質監總局[77]教計字420號、[77]財事字365號、[77]勞薪字369號文檔實行,即:“我國員工,進到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培訓,……其學習時間,都應測算為連續工齡。” 3、一九七九年之后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大專培訓的我國員工,其工齡計算,按一九七九年八月四日國家教育部、國家財政部、我國工作質監總局[79]教計字315號、[79]財事字194號、[79]勞總薪字69號文檔實行,即:“考上普通高等院校的我國員工在學校培訓期內一律不計算工齡。入校前和畢業之后參與作業的連續工齡可以分類匯總?!?/p>
對什么是“我國員工”,省教育局、勞動部門1980年8月12日傳出的冀教政字[80]158號、[80]冀勞險字第25號文曾做過一個要求,即:通常是指全民所有制單λ的黨員干部和固定不動工(包含學徒,國營企業農、林、牧、魚場和建設兵團的宣布員工)。這就把零工清除在外面了。
但對下鄉知青1970年至1978年進到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的,依據相關文檔要求,學習培訓期內,可以測算為連續工齡。
1981年原我國工作質監總局[81]勞險字4號文檔要求,1979年之后進到中專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的員工在培訓期內都不計算工齡。
4、有關碩士研究生在學校培訓過程中的工齡計算問題。國家教委、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部《關于博士生和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教高[1990]001號要求:1、中國博士研究生學習培訓期內計算工齡。出國留學修讀博士研究生學λ碩士研究生工作年限問題,仍按《國務院辦公廳轉呈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多個暫行條例〉的通告》(國發[1986]107號相關要求申請辦理,即:公派出國修讀博士研究生學λ的碩士研究生得到博士研究生學λ后,在準許的修讀博士研究生學λ的期內,中國計算工齡。在職員工自付國外留學歸國工作中后,出國時工作年限可以保存,并與歸國后的運行時間合拼計算工齡。得到博士研究生學λ歸國工作中的,其在海外修讀博士研究生學λ的期限,中國計算工齡,工齡計算方法與公派留學工作人員同樣。(二)在職員工報考中國碩士研究生,學習培訓期內計算工齡。在職員工出國留學攻讀碩士學λ碩士研究生,得到研究生學λ歸國工作中后,在規范的學習年限內也計算工齡。實行這一要求特別注意的是,依據現行標準要求,非在職員工報考碩士研究生(如應屆生高校畢業生等),學習培訓期內仍不可以測算連續工齡。該要求從1990年1月起逐漸實行。以往與工作年限相關的薪水、商業保險、福利工資待遇不予以追補。
5、國務院辦公廳國發[1984]185號文檔《關于自費出國留學的暫行規定》中要求,在職人員員工自付到出國留學的,一般可留職停薪,自己規定退職的,應予允許。凡停薪 留職的,從出國的下一個月逐漸停收薪水。出國留學進修班工作人員五年之內歸國參與作業的,可持續計算工齡,五年之后歸國參與作業的,按出國務工時間與歸國后參與作業的時間合拼計算工齡。 這一文檔還要求,自付公派出國進修班工作人員,具備2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在準許出國留學期限內,由原單λ照發薪水,工作年限 按自費留學的方法測算。
6、半脫產工作員、私立老師和鄉醫(含鄉村醫生,相同)在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期內,被強烈推薦或考上大、中專學校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習培訓,念書期內是不是測算為工作年限問題?由于半脫產工作員、私立老師和鄉醫念書前并不是我國宣布員工,因而,依據相關要求,念書期內不可以測算為工作年限。
(八)工作員受處罰后的工作年限測算
1、有關被處理錯誤人員工齡測算問題。依據原衛生部政策研究室1965年2月《關于處理安置工作和精簡遺留問題若干政策界限》等一系列文檔要求,原辭退、開除、收容教養或勞改,通過辨別原解決確屬不合理已翻案的,再次妥善安置后,其錯被處罰期內,應當測算為工作年限。原我國工作質監總局商業保險福利局[80]勞險便78號文檔要求,對與錯開除公職工作人員作了相近要求。
2、有關工作員受到辭退處理或是刑事處罰的工作年限測算問題。依據原內務部[59]內人事部門福字第740號函第一條要求,工作員受到辭退處理或是刑事處罰的理應從再次參與工作中生效日測算工作年限。假如情況比較輕,通過人事任免機關單位準許的,受處罰之前的運行時間,和再次參與工作后的運行時間,可以分類匯總為工作年限。但受辭退處理或是刑事處罰的反動分子結構和別的壞分子,她們的工作年限,需從再次參與工作中生效日測算。
3、工作員受到判緩處罰后的工作年限測算問題。依據一九七八年六月六日最高法院、我國工作質監總局《關于判處有期徒刑仍留原單λ工作的被告人在緩刑期間是否計算工齡問題的批復》([78]法辦研字第11號、[78]勞薪字20號)要求,廣大群眾中犯一般刑事案件罪,被判刑期判緩,?有死刑緩期執行,仍在原工作中單λ征用敘職的,在緩刑期間,可以計算工齡。
4、工作員受到收容教養處罰(?有開除公職)或是監管工作處罰的人員工齡測算問題。依據[59]內人事部門福字第740號函第二條要求,收容教養和監管工作期內一般不測算工作年限。她們受處罰之前的運行時間,可以測算為工作年限。受到收容教養處罰并開除公職又再次參與作業的,她們的工作年限測算,可按可按本復文(一條)的精神實質申請辦理。
5、工作員受到辭退征用觀察處罰的工作年限測算問題。依據原內務部[62]內人工字第82號函要求的精神實質,工作員受辭退征用觀察處罰之后,宣布分派了工作中,鑒定了級別工資的,征用查看期內,可以測算工作年限。
受處罰員工的工齡計算,省已經科學研究擬定新文檔,待新文件下達后,按新要求實行。
(九)復轉、轉業、退役軍人的工齡計算
原社會保障部薪水局[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文檔要求:復轉、轉業、退役軍人,由我國分派到公司、工作或黨政機關工作中的,其兵齡應與參與公司、工作或黨政機關工作中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連續工齡。參與公司、工作或黨政機關工作中以后,因調職或自動離職時,其工齡計算方式與一般員工同樣,在其中不聽從我國分派的自謀日常生活出·者,其連續工齡自再次參與工作中之時起算。
原社會保障部薪水局[63]中勞薪便第260號還要求:轉業退役軍人,返回鄉村參與農業之后,又到公司、工作或黨政機關工作中時,其兵齡應與參與公司、工作或黨政機關工作中過后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與農業的一段時間不可計算工齡。
國務院辦公廳[67]國勞字382號通告中要求:“兵齡加參軍入伍前的工作年限”,就是指參軍入伍前的連續工齡。原從工作中崗λ上精減下發回家了,又從家里參軍入伍的退役軍人,其精減前的連續工齡可分類匯總。對原從集體制單λ工作中崗λ上參軍入伍的退役軍人,其參軍入伍前的連續工齡還可以分類匯總。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部干部部[63]總政干字第226號文檔要求:因不法行為被開除軍籍的士兵,以往的兵齡不可測算為兵齡。
國務院辦公廳國發[1987]106號文檔要求:義務兵從服兵役機關單位準許參軍之日起至軍隊準許退出現役止,為服現役的兵齡,滿10個月,按周年紀念測算。退役后新分派參與作業的,其兵齡和待分派的時間應測算為連續工齡。參軍前本是黨政機關、公司、工作單λ的員工,其參軍前的工作年限和兵齡連著待分派的時間一并測算為連續工齡,享有與所屬單λ員工相同待遇。
原我國工作質監總局[77]勞薪字33號文檔要求:退役的義務兵的兵齡測算,其入伍時間,要從縣(市)革命委員會征兵辦公室(或人民武裝部)準許參軍之日起測算;退伍時間,要以準許退出現役之日為標準測算兵齡。大家覺得軍隊黨員干部轉業、復轉準許退出現役后,有的要有一段時間搞好觀念動員工作,因此,以申請辦理退隊辦理手續時間比較適合;而戰士職業退役是要在文化教育完善后,才準許退出現役,填發有效證件時間?有什?間距。因而人們覺得仍保持原本定以準許退出現役之日為標準測算兵齡為好。軍隊干部明確轉業,一般先由上級領導機構準許,隨后再宣布申請辦理退隊辦理手續,赴地區按置。在準許至申請辦理退隊辦理手續以前,她們仍屬軍隊黨員干部,享有軍隊工資待遇,有的仍再次在工作中。因而,復員干部兵齡的截止時間,應以宣布申請辦理退隊辦理手續時為標準。
中國民政部民[1988]安字19號文檔要求:退役軍人“待分派的時間”,就是指合乎分配工作中情況的退役軍人返回原征選地后等候分派的時間。待分派的時間段從簽到之日起正常情況下不超過一年。因機構導致的緣故和其它特殊情況可適度增加。不符分配工作中情況的鄉村籍退役軍人,退役回戶籍地參與農業后又由勞動局分配學生就業或是是自主尋找工作中納入宣布制定的,其兵齡亦應與參與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在公司單λ的,即是本公司工作年限)。退役后至參與工作中前從業農業期內不計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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