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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基數是本月的薪水么?
2022-03-23 16:28
一、加班加點基數是本月的薪水么?
加班加點基數一般是按當月薪來實現測算,但主要的也需要聯系實際情形來明確;
1、勞動合同書有承諾時,以工作合同約定的標準工資做為加班工資的測算數量。
2、具體派發的標準工資高過原承諾標準工資時,可以具體派發的標準工資做為測算加班工資的測算數量。
3、勞動合同書沒有確立承諾薪水金額,或是合同約定不清晰時,理應以具體派發的薪水做為測算數量,不可以僅以“標準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獨立一項做為測算數量,但應扣減前月的加班工資和飯食補貼等。
4、本月獎勵金理應與當月薪合拼做為加班工資的測算數量。
5、每個月均值工作中日數按21.75天、均值時數按174小時計算
在明確員工日平均收入和鐘頭平均收入時,應當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要求,以每個月運行時間為21.75天宇174鐘頭開展換算。
6、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將綜合性周期時間內的月平均工資做為加班費計算數量。
推行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時制度的公司單位,當綜合性測算周期時間為一季度或本年度時,應將綜合性周期時間內的月平均工資做為加班費計算數量。
二、加班費怎么計算?
依據《勞動法》要求:“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公司單位應當以下標淮付款超過員工一切正常運行時間薪水的薪資酬勞:
(一)分配員工廷長運行時間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資酬勞;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又無法布置調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資酬勞;
(三)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資酬勞。”
綜合性上邊所講的,加班費是專門針對于員工投入的工作時間超出了要求的規范所必須支出的,一般在預估加班費時就要按法律法規所明文規定的條文來,與此同時測算加班加點的數量就得看彼此是不是有承諾,如果有約定的就可以按承諾來完成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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