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可以享有哪些工資待遇呢?
員工請病假可以享有如下所示工資待遇的相關內容如下所示:
1、員工生病或非因工受傷醫治期內,在規范的診療期內內由公司按相關要求付款其病假工資或病癥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小于本地最低工資付款,但不可少于最低工資的80%。
2、除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要求的情況外,員工在醫療期、懷孕期間、預產期和哺乳期間內,工作,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公司單位不可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書的限期應全自動續延至醫療期、懷孕期間、預產期和哺乳期間到期才行。
3、請長病事假的員工在診療到期后,能做原工作的,可以再次執行勞動合同書;診療到期后仍不可以擔任原工作也不可以從業由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務的,由工作評定聯合會按照工傷事故與職業危害傷殘水平評定規范開展勞動能力鑒定。被評定為一至四級的,理應撤出工作職位,終止勞動合同,申請辦理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離休退職辦理手續,享有對應的離休退職工資待遇;被評定為五至十級的,公司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照規定付款經濟補償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標準”就是指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執行了一切正常工作責任的條件下,由其所屬單位繳納的最少勞務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增加運行時間的薪資酬勞,以現金方式付款的房屋和公司單位付款的飯食補助,幼兒園中班、晚班、高溫、超低溫、礦井、有害、有危害等獨特辦公環境和工作標準下的補貼,中國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要求的社保福利。
5、員工生病或 非因工受傷,經工作評定聯合會確定不可以擔任原工作中、也不可以從業公司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而解除勞動關系的,公司單位應按其在本部門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送給等同于一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與此同時還應發放不低于六個月薪水的醫療補助費。患大病和不治之癥的還應提升醫療補助費,患大病的提升一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不治之癥的提升一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