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訪友 已經結婚 探爸爸媽媽 4年1次 20天 假日
探另一半 1年1次 30天
單身 探爸爸媽媽 1年1次 20天
2年1次 45天
華僑僑眷出國探親訪友 已經結婚 探另一半 4年1次 6個月 內薪水照發
1年1次 1個月
探爸爸媽媽或胞姐弟 4年1次 40天
單身 探爸爸媽媽或胞姐弟 4年1次 4個月
3年1次 70天
2年1次 45天
1年1次 20天
注:1、華僑探親假規定含臺胞、港澳同胞;
2、歸僑爸爸媽媽或另一半等人入關探親訪友,如華僑員工隨著主題活動,其假日按中國要求解決;
3、探親訪友時間按具體團圓時間,不包括來回中途時間,另給與來回時間;
4、看望另一半和單身看望爸爸媽媽的來回車費,由所屬單位壓力,已經結婚看望爸爸媽媽的來回車費,在自己月標準工資30%之內的,由自己壓力,超出一部分由所屬單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