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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位可以不按月發放工資嗎
2022-03-09 16:42
大部分公司單位是按月發放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和員工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每月的什么時候發放工資。可是不一樣的用人公司有不一樣的運營必須,也是有不一樣的資金現行政策和會計國際慣例。因而法律法規容許公司單位付款周薪、日薪、乃至基本工資。可是付款薪水的周期時間不可以長而一個月,即不能按季付款工資。也不能付薪日為節假日日為由推遲付款薪水。
《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第七條要求:“薪水務必在公司單位與員工承諾的日期付款。如遇節假日日或歇息日,則應事先在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推行周、日、鐘頭工資制度的可按周、日、鐘頭付款薪水。”
針對進行一次性臨時性工作或某種實際工作中的員工而言,公司單位應按其與員工的相關協議書或合同條款在其進行工作每日任務后即付款薪水。
假如說工資付款的周期時間不可以長而一個月,那麼年收入是否不合理合法呢?并不是,年收入是對一年中勞務報酬的承諾,可是在實際的付款問題上,則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月預付款薪水,在年終結算,肯定不能在年終完畢后才向員工付款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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