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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同書員工隨時隨地可走扣工資企業也難留才
2022-03-09 16:41
沒合同書沒“綜保”、加班加點沒有加班工資,那樣的“三無”企業讓員工如何待?想不到員工不愿干了,離職想走也難,遇到那樣蠻橫無理的企業,外界打工者小趙無可奈何尋找專升本報名舉報。
小趙來源于偏僻的貴州農村,因為家中經濟拮據,負擔不起親姐姐的大學費用,因此18歲的他與老爸都背井離鄉外出打工。今年,他與本村的小伙伴趕到了上海市,進到一家個人餐館工作中。這個餐館盡管經營規模挺大,對服務生規定也頗高,但用人卻極不標準。餐館只了解用工,卻從來不與小趙等員工簽訂合同,薪資待遇都不高,更別說為外界打工者繳綜合性保險費用了。
小趙等服務生每日從早做好晚算不上,都還沒雙休日,加班費也是別談。那樣的餐館自然難留才,因此餐館里的服務生像跑馬燈似的不斷地換,店鋪門口則每天貼緊《招聘啟事》。老總為了更好地留才,想更新方法,他需要每月從員工工資中扣減幾十元做為保證金,保證年末,假如員工不動,才可以拿回該筆保證金。這下可難為了更好地小趙與他的朋友,她們累死累活做一個月也只可以取得800元薪水。因為餐館包吃包住不包起來,為了更好地在位于市區的餐館周邊借房定居,一個月的房租和水電氣就需要用掉小趙半個月的薪水。不久前,小趙的老爸在寧波市給小趙找了個活,薪資待遇非常好,期待他能以往。小趙充分考慮這里干得太艱辛,那里又有爸爸照料,便向主管提到了離職,規定餐館立即付清他的薪水并退回保證金。但是主管不同意,說出他違背了勞動合同法,離職沒有提早30天通告企業。還說假如他一定要走,不僅當月薪水要扣除,保證金也不予以退回。這下小趙沒有了方位,走也不是,做也不是。而爸爸在寧波市又催得急,說,如今企業最需用人,假如過去了新春佳節,活就不太好找了,弄得小趙十分心急。
招待小皇后,邀約了這個餐館的主管。一番商談,發覺這名主管還算有點兒法制觀念,稍一提示,她就了解餐館的作法是不當之處的。但是她表明,她不是老總,講了算不上。此外,她也是有苦處,由于近期服務生走得過多,臨近年底餐館買賣又忙,確實是每人必備不足。她期望能與小趙商量一下,再幫助干幾日,一個星期后她確保付清薪水,使他開心地走。
從此問題求教了相關權威專家。專家表明,如同這名主管自身了解的那般,她們企業的勞動力是根本問題的。創建勞務關系就應當簽署合同,應用外來務工人員理應為其交納綜合性保險費用。在公司未與員工簽署合同的條件下,依據要求員工可以隨時隨地離開,而企業退工卻要提早30天通告。因而,說白了的“員工毀約沒有提早通告”是壓根不會有的,如今企業以莫須有的借口來阻止員工離職也是白費的。權威專家還強調,即使餐館有艱難、有苦處,也需要主動地與員工商議,征求員工原諒,而不是以扣留薪水來卡員工。并且,依據法律法規,企業亂扣欠薪,員工還可以隨時隨地解除合同,并有權利討要拖欠工資,乃至規定經濟補償金。
小王也是個溫柔體貼的人,他看主管能積極承認錯誤,大家談得也較為和睦,因此同意再干幾日。發表文章前獲知,小趙早已領取了所有薪水和保證金,踏入了去寧波市的打工賺錢之途。
(編寫:津博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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