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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實習期沒合同書找勞動部門管用嗎?
2022-01-17 16:00
一、員工實習期沒合同書找勞動部門管用嗎?
員工實習期沒合同書找勞動部門是有效的。勞務關系是客觀事實關聯,不因簽訂合同為要素,勞動合同書僅僅證實彼此存有勞務關系的一種直接證據,沒有勞務合同的,可以收集并給予做證或工牌(最好是蓋有公司章)、銀行卡交易信息、工資單、有公司名字的工作服、去財政局打印出并蓋公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公司單位為員工申請辦理的臨時居住證、考勤表、社保交納紀錄、派工單、朋友證詞(辭職在職人員的都能夠)、同步錄音錄像或是其他有員工名稱和公司章或老總簽名的的書面報告等證實存有勞務關系。隨后便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勞動法》要求,未與公司單位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讓公司單位付款自工作中之日滿一月起至沒滿一年期內的雙倍工資凈額。
二、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風險性
1、未簽的合同書并不可以免去公司單位為員工交納各種社會保險金的責任
依照法律法規,公司單位只需發生了用人個人行為,與員工產生了勞務關系,即使是沒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擁有上要求的各種支配權,企業也承擔勞動合同法上的各類責任。在其中,依規交納各種社會保險金便是公司單位不可以免去的強制法定義務。倘若企業沒有交納社會保險金,員工可以向單位舉報,工作監管部門可以勒令企業交納,乃至申請辦理法院強制執行,并對公司單位開展懲罰。
2、企業停止或是消除事實勞動關系(解雇員工)必須依規付款經濟補償
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假如彼此沒有簽署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公司單位停止或是時,必須依規向員工付款經濟補償(有的地方法規乃至要求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可終止勞動合同),未依規付款經濟補償的,還必須加付附加的經濟補償。而如果是簽署了勞動合同書,在工作合同到期時,公司單位與員工時,則無需繳納任何的經濟補償。
3、企業停止或是消除事實勞動關系(解雇員工)導致員工下崗的,很有可能要賠付下崗損害
假如由于企業沒有依規為員工交納失業保險費,造成員工被辭退后沒法領到失業險工資待遇時,員工可以依規規定公司單位給與賠付,有的地區乃至要求,要按勞動所得失業險工資待遇的2倍開展賠付。
4、員工可以隨時隨地,且不擔負一切合同違約責任或是賠付
假如彼此簽署了勞動合同書,員工要提早終止勞動合同,務必提早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不然便是違反規定終止勞動合同,導致公司損害的,應當依規擔負承擔責任。假如工作合同約定了員工提早終止勞動合同的合同違約責任,企業還可以依規規定員工擔負為合同違約責任(如合同違約金等)。可是,假如企業沒有與員工簽訂合同,員工不僅可以隨時隨地終止勞動合同,并且不用對企業承當合同違約責任或是承擔責任。
5、企業不可以以使用不過關解雇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書可以承諾實習期(最多不超過6個月),在實習期內,員工不符錄取標準的,企業可以隨時隨地離職且不用付款經濟補償。可是,要是沒有簽訂合同,則不會有實習期(由于口頭上承諾的實習期是沒用的),企業盡管可以解雇員工,但必須依規付款經濟補償,未依規付款經濟補償的,還需要加付附加的經濟補償。
6、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企業維護商業機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企業務必對說白了商業機密采用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保密協議書或是簽署專業的保密協議,是對保密信息采用保密措施的表達形式之一。要是沒有簽署保密協議書或是保密協議,確立信息保密的標準和法律依據,企業就無法證實什么歸屬于商業機密,是不是已對其認為的說白了商業機密采用了保密措施,進而有可能不被判定為商業機密。這對公司的發展趨勢,是十分不良的。
7、不簽勞動合同導致員工損害的,企業要擔負承擔責任
假如由于企業故意推遲不簽訂勞動合同書(包含工作合同到期后不立即續簽勞動合同書),導致員工薪水損害、工傷事故、診療等工資待遇損害的,除依規擔負承擔責任外,與此同時還需要付款25%的附加賠付花費。工作行政機關還能夠勒令公司單位付款賠償費、給與行政處罰法這些。
8、公司單位很有可能遭遇工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法
公司單位不簽訂合同,員工可以向工作監管部門舉報,一經查證,工作行政機關可以勒令企業糾正,并可以給與處罰的懲罰。例如的要求是給與300元以上3000元下列的處罰;的要求是可以按每個人500至1000元的給與企業處罰懲罰。
在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嚴苛維護在我國員工的權益,做為員工的我們在與公司單位產生勞動合同書的糾紛案件的情況下,要應用相關的相關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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