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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拖欠工資該怎么辦,什么情況企業能夠代繳薪水?
2021-10-21 16:54
一、企業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拖欠工資”就是指用人公司無書面通知扣除員工勞動所得薪水。依照《勞動法》及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等要求,用人公司亂扣員工薪水的,由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勒令支出員工的薪資酬勞,并加發等同于薪水酬勞25%的經濟補償。并可勒令用人公司按等同于付款員工薪水酬勞、經濟補償金總數的一至五倍付款員工賠償費。
可是,下列幾類減發放工資的情形不屬于“拖欠工資”:
1、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中有明文規定的;
2、法簽署的勞務合同中有明文規定的;
3、人企業依規擬定并經職代會準許的廠規、廠紀中有明文規定的;
4、員工請請假等相對減發薪水等。
用人公司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及其拒不付款員工增加上班時間薪水酬金的,除在要求的時間內全額的付款員工薪水酬勞外,還需要發等同于薪水酬勞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二、什么情況企業能夠代繳薪水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代繳員工的薪水:
1、用人公司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公司扣繳的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各種社會發展保費;
3、民事判決、判決中規定代收的贍養費、撫養費;
4、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能夠 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此外,因員工個人的因素給用人公司導致重大損失的,用人公司能夠依照勞務合同的訂立規定其賠付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的賠付,能夠從職工個人的薪水中扣減,但每月扣減一部分不能超出員工當月薪水的20%。若每月扣減后的剩下薪水一部分少于本地月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則應按基本工資規范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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