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沒有賠償金的競業協議條文有法律認可嗎
2021-09-24 16:15
有的企業為了更好地保證自身的收益不被侵犯,便會與員工簽署好相應的競業協議協議書,可是又沒有在其中承諾好相應的賠償賠付內容,而有的員工便會認為該無效合同進而違背了,那麼接下來就跟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沒有賠償金的競業協議條文有法律認可嗎及其有關情況的解釋吧!
一、沒有賠償金的競業協議條文有法律認可嗎
未承諾竟業賠償金不必定造成《競業限制協議》失效。
1、假如協議書中盡管沒有承諾,但用人公司在彼此消除勞動合同書后向職工付款了竟業賠償金,員工也進行的,視作彼此達到了合同補充協議并具體執行,《競業限制協議》合理合法合理,并理應依照承諾執行。
2、假如彼此既沒有承諾,用人公司都沒有在員工辭職后付款經濟補償的,這時該協議書也不是必定失效,理應區別協議書的法律效力與執行。
(1)假如彼此并沒有承諾竟業賠償金的,員工還可以規定與用人公司達到合同補充協議。
(2)假如彼此不可以協商一致,用人公司未執行賠償責任,應視作彼此消除了該協議書,員工不用遵循竟業責任。
(3)假如員工早已依照合同約好執行了竟業責任,用人公司仍理應向職工付款早已執行竟業責任的賠償金,實際的付款規范由彼此商議或是是歷經司法部門明確。
二、用人公司未付款經濟補償金竟業條文是不是也有法律效力《競業限制協議》簽署后,用人公司和工作你者都是有責任執行協議書責任。工作合同終止或結束后,用人公司舍棄規定員工遵循竟業責任,理應向員工明確。假如用人公司未向員工明確,而員工依照竟業協議書約好執行了竟業責任,員工有權利規定用人公司全額付款賠償金并承當合同違約責任。
工作合同終止或結束后,用人公司未按時付款竟業賠償金,假如合同書沒有確立承諾,員工還可以規定勞動部門付款賠償金,假如用人公司確立表明不付款或未具體付款,員工能夠消除竟業協議書,不遵循竟業責任。
三、員工違背竟業責任怎樣解決竟業是用人公司對承擔傳統用人公司商業機密的員工,在勞動合同書、專利權支配權所屬協議書或技術性保密協議中承諾的竟業條文,即:員工在停止或消除勞動合同書后的一定期內不能在生產制造同行業、運營相同業務流程或有別的競爭關系的用人公司就職,也不能自身生產制造與原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種產品或運營相同業務流程。限定時間由被告方事前承諾,但不能超出二年。竟業條文在勞動合同書中為延遲時間起效條文,也就是勞動合同書的別的條文法律法規約束結束后,該條文逐漸起效。
見到這兒,我相信你也了解了相應的基礎知識信息了,賠償金條文的存有,是由于你管束員工要執行相應的責任,因此 才必須對其擁有經濟發展上的賠償,好啦上述便是沒有賠償金的競業協議條文有法律認可嗎的相關內容,假如你也有疑惑,能夠了解大家的刑事辯護律師。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