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竟業與商業機密的關聯?
2021-09-18 16:32
竟業又被稱為競業避止,競業協議,指企業的員工(尤其是高級員工)在其任職期不可做兼職于市場競爭企業或混合銷售競爭業務流程,在其辭職后的特殊階段和地域內,也不可從事于市場競爭企業或開展競爭運營主題活動,因而,競業避止是現代企業在一定行業和領域對公司商業機密的保障措施。"競業協議"規章制度在中國現階段尚未確定的法律法規,有章可循的僅限國家科技部的317號文檔及其勞部發【1996】355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要求:用人公司與把握商業機密的員工在勞動合同書中約好傳統商業機密事宜時,能夠承諾員工在停止或消除勞動合同書后的一定期內(不超過三年),不獲得生產制造同一類產品或運營相同業務流程且到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公司工作中,也不能自身生產制造與原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種產品或運營相同業務流程,但用人公司理應給與該員工一定額度的經濟補償金。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