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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規范5月起上漲 均值提升19%
2021-07-21 16:29
昨日從廣東省人事廳獲知,廣東省政府日前傳出《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策從2021年5月1日起調節企業員工最低工資標準規范,我省均值增長幅度19%。
廣東省之前調節規范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充分考慮2年未調節,此次調節均值增長幅度為19%,仍維持四類規范。在其中廣州實行最大的第一類規范,為1895元/月,相匹配的非全日制員工鐘頭最低工資標準規范為18.3元/鐘頭;第二類規范為15十元/月,實行地域為廈門、佛山、東莞市、廣東中山市,相匹配的非全日制員工鐘頭最低工資標準規范為14.4元/鐘頭,在其中廈門在這里規范的基本上上漲到1650元/月、15.8元/鐘頭;第三類規范為1350元/月,實行地域為汕頭市、惠州市、江門市、中山市,相匹配的非全日制員工鐘頭最低工資標準規范為13.3元/鐘頭;第四類規范12十元/月,實行地域為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等十一市,相匹配的非全日制員工鐘頭最低工資標準規范為1兩元/鐘頭。
人事廳有關責任人表明,本次調節是依據廣東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依照《最低工資規定》的比例法、恩格爾系數法、國際性平均收入占比法等方式 ,融合2014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規范評定狀況,綜合性考慮到近些年我省城市經濟發展、物價飛漲、維持就業競爭力等要素,并考慮到當今公司的承受力,經省融洽勞務關系三方會議報告一致根據后報人力資源管理社保部審批準許,由省委核準施行。調節后,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水準整體處于全國各地前端。
充分考慮公司的生產運營必須,此次調節設定了兩個半月的過渡期,有利于公司調節生產運營費用預算。
人事廳提示我省各種公司要積極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員工客觀維護保養本身利益。據統計,人事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實施后,就新標準的實行狀況進行一次全方位的監督管理,催促公司嚴格遵守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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