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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合同離職后老總扣工資應該怎么辦
2021-07-08 15:57
未簽訂合同離職后老總扣工資應該怎么辦
老總存有違紀行為,你可以向本地工作監管部門檢舉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1、未簽勞動合同書,你能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付款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你一直在提早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而且不必賠付;
3、如未足付薪水違反規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你有權利規定企業付款經濟補償金;
4、如未繳納社保,能夠規定企業補交;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公司自勞動力生效日超出一個月不滿意一年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的,理應向員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第三十七條 員工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知通告用人公司,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員工在實習期內提早三日通告用人公司,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
第四十六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向員工付款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條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二)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員工明確提出消除勞動合同書并與員工協商一致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三)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條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四)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要求消除勞動合同書的;
(五)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 勞動合同書承諾標準續簽勞動合同書,員工不同意續簽的情況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要求停止固定不動限期勞動合同書的;
(六)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停止勞動合同書的;
(七)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的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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