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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天、節假日日加班加點,加班費怎么算?
2022-09-08 17:28
假如用人公司在歇息日、法定假日分配員工工作工作。在這期間的加班工資是如何所規定的?
依據《勞動法》要求,但凡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的,無論該單位為推行計時工資規章制度或是計時工資規章制度,都應該按照規定付款加班費。但也有一些不算作加班加點或是加班加點可以不用付款加班工資的現象,例如歇息日加班加點準備了調休的,員工有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或是選用不定期體制的用人單位高層住宅工作人員加班加點(需經勞動保障部門準許)。
一、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1、假如勞動合同書明確規定薪水金額的,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薪水做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理應特別注意的是,假如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成“標準工資”、“薪級工資”、“崗位工資”等,應該以各類薪水之和做為數量計發加班工資,不要以“標準工資”、“薪級工資”或“崗位工資”獨立一項做為計算基數。
2、假如勞動合同書含有明確規定薪水金額,或是合同規定不具體時,應該以實際收入做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但凡用人公司一次性支付給員工的薪水、獎勵金、補貼、補貼等都是屬于實際收入,主要包括中國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要求“職工薪酬”幾個構成部分。可是應注意一點,以實際收入都可以做為加班費計算數量時,加班工資、伙食補助和勞動防護補貼等理應扣減,不可以納入測算范疇。
3、在確認員工日平均收入和鐘頭平均收入時,理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要求,以每個月上班時間為20.92天宇167.4h開展換算。
4、推行計時工資的,應該以法律規定期限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5、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小于本地曾經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應該以日、時最低工資規定為基準。
二、不一樣情況的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體制的加班費計算。
依照勞社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照下列規范支付工資:
(1)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在日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鐘頭工資待遇的150%結算員工薪水;
(2)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在歇息日工作中,又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200%結算員工薪水;
(3)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在法律規定假期日的工作,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300%結算員工薪水。
2、綜合計算工時體制的加班費計算。
依照勞社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要求,審核批準推行綜合計算工時工時制度的公司,在綜合性計算周期內總的具體上班時間不可超出總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超出一部分應視作延長工作時間并按照《勞動法》第44第1款的相關規定付款工資報酬,在其中法律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的工作,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相關規定付款工資報酬。并且,延長工作時間的時數均值每個月不能超過36鐘頭。
3、不定時工時制多度加班工資計算。
一般情況下,審核批準推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公司不需要繳納加班工資。可是應注意,公司單位在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的工作,依然理應按照不少于自己工資待遇的300%付款加班工資。
4、推行計時工資體制的加班費計算。
推行計時工資的員工,在做完記件預算定額任務完成后,由單位分配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依據上述要求原則,各自依照不少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薪水=月薪收益÷21.75(用以有缺課,工作中沒滿一個月的情形下的工資核算)
鐘頭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薪收益÷(21.75×8)
5、節假日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日加班加點三薪(月薪收益÷21.75×300%)、公假日加班加點雙薪(月薪收益÷21.75×200%)
新春佳節假期七天總加班工資=月薪收益÷21.75×300%×3 月薪收益÷21.7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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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加班費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公司理應嚴格遵守勞動定額標準,不可逼迫或者變相強迫職工加班加點。用人公司分配加班的,理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付款加班工資。
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方式
平常晚上加班工資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也只是國家規定占比,加班加點 費派發額的關鍵在于基數。
員工加班工資的數量能夠由企業職工商議來決定,不然公司應當按照員工自己正常勞動應得的薪水明確。公司測算加班費的基數,最先理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自己所屬職位相對應工資待遇明確。假如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并沒有合同約定的,職工監事可與單位根據工資集體協商明確,商議結論應簽署薪水團體協議書(用人公司審核批準推行不定時工作制多度,一般不實行上述規定)。假如用人公司與勞動者沒有任何承諾,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職工自己所屬職位正常出勤的月薪的70%明確。日工資核算要以數量除于每個月均值規章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調休或是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要求: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任務,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的工資200%的工資報酬。不難看出,歇息日加班加點后,公司可以最先分配調休,在沒法分配調休時,才付款不少于薪水200%的加班工資。也就是說,雙休日日加班加點后,是分配調休或是付款加班工資,決策權在公司,員工并沒有決定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僅有平常晚上加班加點和國定假日的加班加點,用人公司務必付款加班費。十一國慶一共歇息7天,可是卻現階段我國的相關規定看,僅有10月1日、2日、3日是國定假日,其他4天就是將的前后雙休日日替換的。因此1~3日的上班是起止節假日日的加班加點,務必付款加班工資(按300%測算),其他4天,是雙休日日加班加點,由企業確定分配調休還是給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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