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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法律援助中心應該注意什么
2022-08-08 15:45
一、欠薪法律援助中心應該注意什么
1、向法律法規維權中心或法律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勞務糾紛法律援助中心,勞動者在明確提出勞務糾紛法律援助申請的前提下,需在法定的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性以內明確提出;
2、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限期內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內從受害人了解或是應當知道其支配權被侵害之日起測算;
3、除此之外,舊法還規定了幾種情況下仲裁時效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一)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是向有關部門要求權利救濟,或是對方當事人允許行使權力而終斷。從終斷時起,仲裁時效期內重新計算;
(二)因不可抗力或是有其他正規依據,被告方不能在此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內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斷時效性的主要原因清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內再次測算;
(三)工作關系存續期間因托欠勞務報酬產生爭議的,職工申請勞動仲裁不會受到一年的仲裁時效期內限制;可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明確提出。
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公司與勞動者所發生的以下勞務糾紛,可用此方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
(二)因簽訂、執行、變動、消除和勞動合同解除產生的爭議;
(三)因開除、解聘和離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長、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學習培訓及其勞動防護產生的爭議;
(五)因勞務報酬、工傷醫療費、補償金或是賠償費等產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務糾紛。
二、欠薪如何處理
1、產生勞務糾紛,員工能夠與用人單位商議,還可以請公會或是第三方一同與用人單位商議,達成和解協議書。
2、 產生勞務糾紛,雙方不肯商議、拒絕調解或是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肯協商、調整不了或是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能夠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產生勞務糾紛,當事人對自身明確提出的主張,有責任給予直接證據。與異議事宜相關的證據歸屬于用人公司把握管理的,用人公司應當提供;用人公司未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好不良影響。
有一些員工在遇到用人公司無端拖欠薪資或是一些其他不公平的待遇的情況下,是能夠挑選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的,但由于經濟的緣故,沒法委托律師時,是能夠尋求法律援助的。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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