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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10年無假休離職能不能有賠償?
2022-06-29 16:58
我哥哥在浙江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了10年,一直都沒有休息日。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是早上8時30分,但休息時間一般都要加班到夜里9時許,有是乃至更晚,幾乎沒有加班費,得病休假還需要按日扣工資。這些年來,彼此并沒有簽訂合同,企業沒有為大哥購買養老保險。
林女士告知新聞記者,她弟弟在浙江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了10年。工作中至今,一直都沒有休息日。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是早上8時30分,但休息時間一般都要加班到夜里9點,有時候乃至更晚,幾乎沒有加班費,得病休假就按日扣工資。
林女士說:“這么多年了,企業并沒有和我大哥簽訂合同,都沒有為他購買養老保險。我哥哥因此數次向企業提出要求,但都未曾獲得回應。現在我哥哥想辭職不干了,但終究早已工作了10年的時間,不知道用人公司是不是給與一定的賠償。期待《安慶晚報》幫助資詢。”
對于林女士的體現,刑事辯護律師王躍告知新聞記者:“林女士大哥所屬單位已違反了勞動法的要求。假如林女士的哥哥要離職得話,其能夠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維系自身的合法權利。一方面,因為用人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合同,他可以申請規定雙倍工資罰則;另一方面,林女士的大哥還能夠規定獲得加班加點賠償及保險補償等,但這些是創建在其可以證明自己是該公司的員工,并工作了10年直接證據基本上的。提議立即調查取證,為將來的起訴做提前準備;除此之外,由于林女士的大哥已在該企業工作了10年,如果他不愿離職,能夠明確提出與用人公司簽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依照法律法規,用人公司應當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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