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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計算方法是如何的
2021-05-1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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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如果是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得話,那這時就必須依照要求付款相對應的加班工資才行,但是這時法律法規也是授予了員工回絕加班加點的支配權。而在牽涉到加班工資的測算難題上,大伙兒了解加班費計算方法是如何的嗎?我梳理了相關資料,立刻給你做詳盡解釋。
一、 加班費計算方法是如何的
加班工資是用加班加點時間乘于每企業標準工資(即加班加點日數乘于日標準工資,或是加班加點時數乘于鐘頭標準工資),再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要求乘于相對應的倍率。但從《勞動法》第四十四條里,大家只有了解日夜奮戰相對性于一切正常薪水的“倍率”,即: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增加上班時間,及其歇息日、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應各自依照薪水的150%、200%和300%付款加班費,而沒有每企業標準工資(即日標準工資或鐘頭標準工資)的要求。這也是有一些用人公司隨便亂扣,少發員工加班工資的根本原因所屬。因此 ,在我國還應頒布有關要求,確立加班工資的測算規范,以防用人公司鉆法律法規不絕健全的空檔,而損害員工的合法權利。
加班工資(加班費)的計算方法以下:
1、延長性時間的加班費測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時工資)÷8(鐘頭)×1.5×加班加點時間
2、歇息日的加班費測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時工資)÷8(鐘頭)×2×加班加點時間
3、法律規定請假日加班費測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時工資)÷8(鐘頭)×3×加班加點時間。
二、加班工資是不是必須交稅
2012年2月20日,國稅總局稅務服務司對于“節假日日加班費是不是交納個人所得稅”的難題開展了解釋。
本人在我國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獲得二倍或三倍的加班費,是不是歸屬于“依照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的補助、補貼”,免交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稅務服務司詳細介紹,依據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要求,依照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的補助、補貼,就是指依照國務院規定發送給的政府部門政府特殊津貼、工程院院士補貼、資深院士補貼及其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別的補助、補貼。
“加班費不屬于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的補助、補貼,應劃入工薪階層收益依規繳稅。”稅務服務司詳細介紹。
在不一樣的休息日加班加點的,在我國要求的加班工資規范不一樣,換句話說這時的加班費計算方法不一樣。自然,做為加班加點收益的一部分,因為不屬于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的補助、補貼,因而這一部分收益也是理應要繳稅的,只不過是實際繳稅的規范與一般薪資的納稅標準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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