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問題
2022-05-06 16:26
自己2004年6月起在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工作中常常日夜奮戰,公司沒有安勞動法規定發送給加班費,2008年6月企業以合同到期為由不會再簽訂合同并發送給一個月薪補助,現自己想討回前兩年其加班加點期內的加班工資不夠部分,并規定公司給予前些年的出勤清單(左右時間),而公司老總不原給予,自己到公司爭執過幾回老總便是不準予給予.由于之前每個月企業人力資源部將考勤卡統一收妥再測算薪水,之后選用茲卡電子器件考勤管理職工跟不清楚加班費對不對,如今自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缺乏根據象這樣的事情我該怎么做,用什么方法來獲得我還在工作過程中的出勤清單,請諸位刑事辯護律師協助我一下 這樣的事情你能申請勞動仲裁,隨后規定另一方質證。提議委托律師代理商。。。。。。。。。。。。。。。。你認為加班加點由你質證,沒有直接證據的一件事就非常麻煩了,或是僅有找見證人等,認為加班費,直接證據是主要的一個階段。很多人的認為,皆因無證據而不成功。提議聘請律師給予法律援助,申請辦理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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