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醒:
實行根據
實行中應留意的問題
所需花費的稅前列支方式
(一)實行根據
原社會保障部、國家財政部《關于提高一線艱苦崗位津貼標準的意見的通知》(勞薪字[1992]33號)
(二)實行中應留意的問題
1.汽車駕駛員駕駛補貼適用全民所有制貨運公司的運營汽車駕駛員,各種各樣非運營汽車駕駛員的駕駛補貼,在沒有超出運營汽車駕駛員駕駛補貼規范的情形下,由公司自定。集體制貨運公司和其它行業的技術專業車輛運輸隊,可以參照執行。實際實施環節中應特別注意如下所示問題:
(1)實行雙班運送工作的車子,白天黑夜可按2個工作中車日測算。
(2)實行包車服務每日任務的汽車駕駛員,及其因雨雪天氣路阻、拋下錨等緣故停駛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每一個工作中車日在沒有超出限制規范的條件下,由公司自定。
(3)實行搶險救災、抗災、防洪或進行其他指令性計劃的汽車駕駛員,可按各種車系的限制規范發送給。
2.中溫煤焦油貯運裝卸搬運工作人員的艱難崗位補貼按具體在現場從業這項作業的工作中日數計發。不夠兩小時的不發送給,滿兩小時不夠6小時的按半日計發,6鐘頭及以上的按整日計發。
3.別的艱難崗位補貼均按具體從業這項作業的工作中日數計發。
(三)所需花費的稅前列支方式
派發的補貼均記入成本。非運營汽車駕駛員的駕駛補貼在企業管理費中稅前列支,其他補貼均在薪水股票基金中稅前列支。不調節承攬上繳數量。
[詳見山東勞動廳、財政廳、交通廳《關于調整交通行業艱苦崗位津貼標準的通知》(1993年8月16日魯勞發[1993]3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