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一企業員工內部結構激發 十余年工作年限清零
2022-04-02 16:31
在廣東中山市南頭鎮工作中十余年的譚孝智2008年底忽然被企業“激發”到佛山市另一家企業,倆家企業全是同一個老總,但在建新廠,譚孝智的工作年限要從零開始測算。上年,和譚孝智有同樣遭受的員工向法庭提出訴訟。昨日(7.6),在廣東中山市初級法院協商下,31名員工取得總金額為40.5萬余元的賠償款。職工:10多年工作年限一天歸零譚孝智1995年進到南頭鎮金威照明燈飾電器有限公司(下稱“金威企業”)工作中,在企業已滿14年工作年限。2008年底,受金融風暴危害,這個曾擁有幾千人的公司,提前準備關掉在南頭的加工廠,企業的公司法人胡偉能與另一公司股東在佛山市新創立了尊威照明電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尊威企業”)。新工業廠房的機器設備相繼開始運轉,與此同時老總逐漸讓員工停止與金威企業的勞動合同書,與尊威企業簽署新的勞動合同書。依據新合同書,譚孝智在老廠十幾年的工作年限歸零。老總表明,假如員工不愿意接納合同書去建新廠,將被金威企業快速辭退。“在老廠,每一個人每月有50元的工齡獎,新廠沒有派發。”譚孝智說,本來是一個老總開的倆家企業,原先的工作年限為何就不會再測算了?廠家的觀念讓老員工們大為光火。上年9月16日,和譚孝威有同樣遭受的31名員工,向勞動局提到了勞動仲裁,但沒獲得合理裁定。接著,員工把金威企業狀告法院,規定企業進行賠付。企業:職工違約造成生產制造損害在法庭上,金威企業卻反指員工毀約在先。其辯稱,員工還沒消除與金威企業的勞動合同書,就與尊威企業簽訂合同,違背了金威企業的管理制度,并對金威企業的生產運營導致損害。因而,金威企業是依規解除勞動關系。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同了金威企業的觀點,判斷金威企業可解除勞動關系,也不用對員工開展經濟補償金。員工又起訴到中級法院,并向大法官表明,尊威企業事實上是由金威公司搬家以往,兩企業的公司法人同樣,與尊威企業簽訂合同事實上也是應老總所規定。(南方都市 www.nddaily.com 南都網)但是,金威企業在法庭上堅持不懈否定拆遷一說。“老總不覺得是拆遷,沒有生產制造設備搬遷到尊威企業。”金威公司的辯護律師表明,金威企業和尊威公司沒有股份或項目投資關聯,僅僅公司法人同樣;金威生產制造照明燈飾,尊威企業也生產制造家中日用口,但商品不一樣。但辯護律師不會再注重員工違背管理制度,認可是金威企業勸導員工去尊威企業,讓員工另簽勞動合同書。人民法院:兩企業是關聯企業此案主審大法官、市初級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蘇代平覺得,此案獨特,即金威企業和尊威公司是同一個公司法人,是關聯企業,并且這種員工又是依照金威企業的規定到尊威企業工作中,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調職,原先在金威企業的工作年限理當帶到尊威企業。如今金威企業以此為由將員工的工作年限一筆勾銷,是違背勞動法的,因而務必給與有效賠償。昨日早上,現錢交貨在南頭鎮穩控核心舉辦,譚孝智取得了9000多元化的賠償款。東尚訊新聞記者 呂婧 報道員 李志金 馬燕 胡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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