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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薪水不包含福利和個人社保嗎?
2022-03-11 15:20
員工薪水不包含福利和個人社保嗎?有關執行〈上海勞動合同書規章〉多個問題的通告》第四條要求:“勞動合同書被告方可以按我國和當地的相關要求,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參與社保的主要事宜。”這是否說公司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書中承諾薪水中包含社保及福利呢?
中國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要求:職工薪酬由以下6個部位構成:(1)計時工資;(2)計件;(3)獎勵金;(4)補貼和補助;(5)日夜奮戰薪水;(6)特殊情況下付款的薪水。在這里6一部分中并沒有包含福利。原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文規定:“企業付款給員工本人的社保福利花費,如殯葬慰問金救濟費、日常生活艱難補助金、計劃生育政策補助等”不屬于薪水范疇。因而,公司單位不能將福利承諾在薪水中,即使做出了這一承諾也是沒用的。公司為員工派發清爽果汁飲料費這歸屬于福利,不可以納入薪水新項目中。
針對社會保險金而言,公司單位理應以員工的基數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無論該事宜是不是承諾在勞動合同書中。公司單位不可將應是員工交納及代收代繳的社會保險金做為薪水的一部分以紅包方式發送給員工。但鐘點工以外。《上海市醫療保險局關于實行小時用工形式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鐘點工的薪水包含鐘點工本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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