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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項目有哪些?
2021-02-03 15:5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則,凡符合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則的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一步解說道: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則,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付出給個人的日子補助費。國稅發(1998)155號文解說說,日子補助費是指因為某些特定事情或原因此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日子造成必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則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付出的暫時性日子困難補助。
如,按規則從企業福利費中付出給員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員工調理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員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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