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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怎樣取得賠償費
2022-01-20 16:27
一、辭職怎樣取得賠償費
離職補償金派發標準:
(1)公司單位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書被告方協商一致,由公司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
(3)公司單位提早消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公司單位以暴力行為、要挾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權的方式逼迫工作的,或是公司單位未依照工作合同約定付款勞務報酬或是給予工作標準的,造成員工離職的;
(5)公司單位未依照工作合同約定付款勞務報酬或是給予工作標準的,造成員工離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
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隨地告知公司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一)在實習期內的; (二)公司單位以暴力行為、危害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權的方式逼迫工作的; (三)公司單位未依照工作合同約定付款勞務報酬或是給予工作標準的。
二、員工的離職賠償金如何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要求:“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本企業工作中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薪水的規范向職工付款。六個月以上不滿意一年的,按一年測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職工付款大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月薪水高過公司單位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本地域上年員工月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付款經濟補償金的規范按員工月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金額付款,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期限最大不超過十二年。此條所稱月薪水就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是停止前十二個月的職工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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