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勞動合同書可以承諾薪水包括加班工資嗎?
2021-12-22 18:38
一、勞動合同書可以承諾薪水包括加班工資嗎?
工作合同約定加班工資失效,但可以承諾加班加點基數。
依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要求,公司單位增加運行時間,經與公會和員工申請仲裁后可以增加運行時間,且每日不超過1鐘頭,因獨特緣故必須增加運行時間的,在確保職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運行時間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可是每月不能超過三十六鐘頭。
因而,加班加點時間有很多的可變性,公司單位承諾實際加班工資額度失效。公司單位可以在勞務合同中承諾加班工資計算數量,但不可違背法律法規。
根據社會保障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要求,加班費的測算數量應是員工自己所屬的職位(崗位)相對性應的法定工作時間標準工資。
二、加班費算啥?
加班工資算薪水。
依據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公司單位在歇息日分配員工上班又不可以布置調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200%的薪資酬勞;在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低于薪水300%的薪資酬勞。
依據稅務單位的有關表述,本人在十一國慶、“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獲得的二倍或三倍加班費,不屬于可免稅個人所得稅的補助、補貼,也需要依法納稅。
雙休日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月薪水÷21.75÷8×加班加點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月薪水÷21.75÷8×加班加點時數×3倍。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公司單位應當以下規范付款不低于職工正常的運行時間薪水的薪資酬勞:
(一)分配員工廷長運行時間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資酬勞;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上班又不可以布置調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資酬勞;
(三)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資酬勞。
勞動合同法加班費規定:第三十一條 公司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勞動定員規范,不可逼迫或是變向逼迫員工加班加點。公司單位分配加班加點的,應當相關要求向員工付款加班工資。
加班費費在發放工資的時候會一起派發到員工的銀行卡中,實際企業應當有清單,員工有相對的自主權,可以向企業索取工資明細。加班費和標準工資是不一樣的,不可以放到標準工資中。薪水包括標準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及其別的薪水。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