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員工醫療期有多久,診療到期不可以從業原工作中該怎么辦
2021-12-13 16:21
一、員工醫療期有多久
企業員工因生病或非因工因工,必須停止工作診療時,依據自己具體參與工作年限與在本企業工作年限,給與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實際為:具體工作年限10年以內的,在本企業工作年限五年下列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具體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企業工作年限五年下列的為6個月;5至10年的為9個月;10至15年為12個月;15年至20年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總計病休計算時間。
二、診療到期不可以從業原工作中該怎么辦
依據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告(勞部發[1994]479號)第6條要求,企業員工非因工傷殘和經醫師或定點醫療機構評定身患無法醫治的病癥,在診療期限內治療結束,不可以從業原工作中,也不可以從業公司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務的,理應由勞動部門評定聯合會參考工傷事故與職業危害傷殘程序流程評定規范開展工作工作能力的評定。被評定為一至四級的,理應撤出工作職位,停止勞務關系,辦理退休、退職辦理手續,享有離休、退職工資待遇;被評定為五至十級的,診療期限內不可終止勞動合同。
依據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告(勞部發[1994]479號)第7條要求,企業員工非因工傷殘和經醫師或定點醫療機構評定身患無法醫治的病癥,診療到期,理應由勞動部門評定聯合會參考工傷事故與職業危害傷殘水平評定規范開展工作工作能力的評定。被評定為一至四級的,理應撤出工作職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辦理手續,享有離休、退職工資待遇。
依據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告(勞部發[1994]481號)要求,員工生病或是因工因工,經勞作評定聯合會確定不可以從業原工作中、也不可以從業公司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單位應按其在本部門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送給一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與此同時還應發送給不低于六個月薪水的醫療補助費。患病重和不治之癥的,還應提升醫療補助費,患病重的提升部門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不治之癥的提升部門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