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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可用什么員工,薪水應當哪一天發?
2021-12-03 16:36
一.薪水應當哪一天發
《勞動法》中有明文規定,薪水理應以現金方式按月付款給員工自己。社會保障部授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 也是有如下所示要求:“薪水務必在公司單位與員工承諾的日期付款。如遇節假日日或歇息日,則應提早在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
二.最低工資標準可用什么員工
2004年3月1日起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對什么員工享有最低工資標準作了明文規定。該《規定》應用領域不但包含公司,還包含非營利性企業、有雇傭工人的個體戶和與之產生的員工,及其黨政機關、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和與之創建關聯的員工。這就代表著以上員工是受最低生活保障規范維護的,假如公司單位派發的薪水小于最低工資標準規范的,員工是有權利請求公司單位不夠小于最低水平一部分的薪水,并有權利請求公司單位付款對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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