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用人公司在新冠疫情期內減少薪水合理合法嗎
2021-11-25 16:48
一、用人公司在新冠疫情期內減少薪水合理合法嗎?
肺炎疫情期內減少薪水是不是合理合法要依據具體情況剖析,公司因受新冠疫情危害造成企業經營艱難的,可以根據與員工協商一致采用調節薪酬、輪崗制度調休、減少施工時間等方法平穩崗位,盡可能不裁人或是少裁人。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內的,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書要求的規范付款員工工資。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的,若員工給予了一切正常工作,企業支付給員工的薪水不可小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員工不能給予一切正常工作的,公司理應派發生活費用,生活費標準按本地相關要求實行。
二、因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被防護沒法到企業一切正常工作中,企業按辭退解決合理合法嗎?
不合理合法。
因新式新冠病毒肺部感染被防護的員工在屏蔽期內,由國家對其給予生活保障,用人公司不可終止結算其防護的時候的工作中酬勞,用人公司不理應依照曠職解決,反而是理應依照員工一切正常出勤率來看待,不可以出勤、曠職扣發和減發勞務報酬,也無法以員工曠職組成比較嚴重違背管理制度來消除勞動合同書。
三、肺炎疫情延遲時間開工,造成公司沒法準時付款員工薪水,公司是不是需負責任?
如是因為肺炎疫情造成企業確實有沒法擺脫的艱難,沒法準時付款員工薪水,可以以不可抗拒為由進行抗辯,不擔負貸款逾期付款義務。但需與員工表明狀況,并在阻攔要素清除后盡早付款,以盡量避免勞務糾紛,但企業也不可有意以肺炎疫情導致艱難為由回絕付款員工薪水,產生異議時,企業也要對肺炎疫情造成沒法擺脫的艱難擔負證明責任。
由此可見,企業在新冠疫情期內還可以減少薪資待遇,可是,就減少薪資待遇的這個事兒不得不跟員工商議。只不過是,假如一個月之內甚至是說一個星期之內就早已一切正常開工的那些公司,無端減少薪資待遇的個人行為也不合理合法。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