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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是指什么,企業拖欠工資的法律依據有什么
2021-10-26 16:15
一,拖欠工資是指什么
依據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說白了“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公司無書面通知扣除員工勞動所得薪水(即在員工已給予正常的工作的條件下,用人公司按勞動合同書規范的規范理應付款給員工的所有勞務報酬)。
拖欠工資不包括下列減發放工資的狀況:我國的法律法規,政策法規中有明文規定的;依規簽署的勞務合同中有明文規定的;用人公司依規擬定并經職代會準許的廠規廠紀中有明文規定的;推行薪水與社會經濟效益相關聯的公司,經濟收益降低時,薪水必需下幅的;因員工請事假所減發的薪水等。
用人公司以下代繳員工的薪水,不屬于拖欠工資的范疇:用人公司代收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代收代繳員工本人承擔的各種社會發展保費;民事判決,判決中規定代繳的贍養費,撫養費;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能夠 從員工薪水中減除的其它雜費。
二,企業拖欠工資的法律依據有什么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其付款員工的薪資酬勞,經濟補償金,并能夠勒令其付款補償金:
(1)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
(2)拒不付款員工增加上班時間薪水酬金的;
(3)小于本地基本工資規范付款員工薪水的;
(4)消除勞務合同后,未按照公司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能夠 看得出,用人公司亂扣員工工資,要付款欠薪,賠償金(25%欠薪額),必需時還需要繳納賠償費(但是以導致具體傷害為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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