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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拖欠工資,什么叫無端欠薪?
2021-10-13 16:16
一、什么叫拖欠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一款所說“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有其標準規定和相應的含意。說白了“亂扣”是指用人公司無書面通知扣除員工勞動所得薪水(即在員工已給予正常的工作的條件下,用人公司按勞動合同書規范的規范理應結算給員工的所有勞務報酬)。
二、什么叫無端欠薪?
說白了“無端托欠”就是指用人公司無任何理由超出要求付薪時間未付款員工薪水。根據原社會保障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亂扣”員工的薪水不包括下列減發放工資的狀況:
(1)中國法律、政策法規中有明文規定的;
(2)依規簽署的勞務合同中有明文規定的;
(3)用人公司依規擬定并經職代會準許的廠規廠紀中有明文規定的;
(4)公司職工薪酬與社會經濟效益相聯絡,經濟收益下幅時,薪水必需下幅的(但付款給員工薪水不能少于本地基本工資規范);
(5)因員工請請假等相對減發薪水等。“無端托欠”員工薪水不包括:
①用人公司碰到非人力資源能所抵觸的洪澇災害、戰事等緣故,沒法準時付款薪水;
②用人公司是因為生產運營艱難、周轉資金遭受危害,在征求本公司公會允許后,可臨時到期付款員工薪水,推遲時間的最多限定可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轄區社會保障行政機關依據各地區狀況明確。別的狀況下欠薪均為無端托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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